《丹溪心法附余》卷十二方。川芎、乌药各等分。为细末,每服二钱,蜡茶清调服。治因气所触,气厥头痛,心腹胀满,呕吐酸水,头目昏眩。
《古今医鉴》卷四方。白术(土炒)二两,陈皮(去白)、枳实(麸炒)、黄柏(盐炒)各一两,黄连(姜炒)、黄芩(酒炒)、茯苓、炒神曲,山楂肉、香附(醋炒)各五钱,贝母(去心)八钱,炒麦芽、炙甘草各三钱,砂仁
见辨舌指南条。
见清·刘士季《草木便方》。为罗锅底之别名,详该条。
见《药材资料汇编》。为党参之药材名,详该条。
病证名,指小儿四肢软弱,无力以任地握物的病证。小儿罹患本证,有因热病之后,气液两亏,肺热叶焦而肌肤筋脉失于润养,或温热熏蒸阳明,宗筋弛缓,不能约束筋骨而致者;亦有因于先天禀赋不足,肝肾亏虚而致者。小儿
病名。五脏虚损之一。又称损肾。《慎斋遗书·虚损》:“或从下而损上,如因情欲抑郁所致,则精伤而损肾,肾损则木枯而生火。”《难经·十四难》:“五损损于骨,骨痿不能起于床。”“损其肾者,益其精。”《古本难经
见《贵州民间方药集》。为虎掌草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见《春脚集·胸肋部》。指恼怒伤肝,气郁胁肋而致的肋痛。治宜理气和血,如香附、川芎、当归、柴胡、青皮等药。《证治准绳·杂病》:“怒气者,脉弦实有力,大剂香附合芎归之属。”参见肝郁胁痛、肝气胁痛条。
证名。指肘关节拘挛,难以屈伸。《灵枢·经脉》:“手少阳之别,……病实则肘挛。”马莳注:“邪气有余而实则为肘挛。”参见挛、拘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