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明·朱(周定王)、滕硕、刘醇等编。168卷。刊于15世纪初。系明初编修的一部大型医学方书。书中广泛辑集明以前的医籍和其他有关著作分类整理而成。原书今仅存残本,清初编《四库全书》时将本书改编为42
古代医学分科之一。多属战伤救治的专门学科。周代称金疡,为疡医科治疗内容之一。宋代设金镞兼书禁科。元代始设金疮肿科,明代设金镞科。由于其治疗对象多为箭、剑、刀等武器的创伤,故名。参见十三科条。
针刺麻醉法之一。指针刺入穴位后用电麻仪(即电针机)通过毫针输入电流而达到镇痛目的,以施行手术的方法。它是在电针疗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针麻方法。目前普遍应用于各种针麻手术。
又名智齿。指生长最迟之第三臼齿,俗称尽头牙,亦即今之第三磨牙。人发育至一定时期即生此牙。女子二十一岁左右,男子二十四岁左右始生真牙。《素问·上古天真论》:“女子七岁,肾气盛,齿更发长。……三七,肾气平
见《四川中药志》。为翻白草之别名,详该条。
出《名医别录》。即棘针,详该条。
经外奇穴名。见《芒针疗法》。位于锁骨内1/3与外2/3交点向上1寸,当胸锁乳突肌锁骨头后缘处。布有锁骨上神经前支,深部在前斜角肌外缘稍内处,正当臂丛神经根;并有颈浅及颈横动、静脉的分支通过。主治上肢瘫
诊小儿脉法。《幼幼新书》引《宝童》:“孩儿五七岁,五藏脉方现。中指两畔内,于中仔细看。左主五脏,右主热生惊,洪大主热,弦数主肝动风,七八至为息数和平。”临床可作辨证参考。
书名,又名《钱氏小儿药证直诀》、《小儿药证真诀》,3卷。宋·钱乙撰,宋·阎孝忠编集,书成于1119年。本书有仿宋刊本及清武英殿聚珍本二种,前者是原书的复刻本,后者是辑佚本,内容略有出入。卷上为脉证治法
①手的第五指,即末指。《灵枢·经脉》:“小肠手太阳之脉,起于小指之端。”②足的第五趾,即末趾。《灵枢·经脉》:“膀胱足太阳之脉,……从后廉下合腘中,以下贯踹内,出外踝之后,循京骨至小指外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