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见《幼幼集成》。痘后余毒,舌上生疮,其疮白者,名白口疮,此热在心肺二经。内服洗心散,外用朱矾散敷之。
【介绍】:见丁瓒条。
出《痘疹经验良方》。禁疮之一。痘疮之毒火内灼于胃,使痘毒不能宣发于肌表,脾胃受灼。其痘现于口唇之间,或三、四点相连;或者诸痘未成浆锭,此痘已先黄熟,兼见面色潮红,气粗热甚,口臭异常。治以清胃解毒为主,
指无名指,即手第四指。《灵枢·经脉》:“三焦手少阳之脉,起于小指次指之端”。或指足第四趾,《灵枢·经脉》:“胆足少阳之脉……入小指(趾)次指(趾)之间。”
同居经。月经按季来潮,故名。见居经条
病证名。《诸病源候论》卷廿八:“风邪毒气客于睑肤之间,结聚成肿,肿而睑合不开,故谓之封塞。”即肿胀如杯,详该条。
证名。指腹部痉挛性的剧痛。①痧症主要症状之一。见《痧胀玉衡》。参绞肠痧条。②伤寒病劳复证候之一,见《类证活人书》卷五。由于伤寒新愈,阴阳之气未和,过早行房而致。参见阴阳易、腹痛条。
书名。见《隋书·经籍志》。3卷,已佚。
指上眼睑,又称目上弦。见目弦条。
外治法之一。古代用大小形式不同的金属器械,烧红后用以烙破脓疡,使脓液流出,以代刀针的方法。眼科亦用以“治残风溃弦疮烂,湿热久不愈者”(《证治准绳·杂病》),或胬肉攀睛割治后,“头处用火烙之,使其不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