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论述要
见司马光《道德真经传》。
见司马光《道德真经传》。
十四卷。清苏时学撰。苏时学生平事迹见《墨子刊误》。此书主要考订经史、评论诗文等。全书共分十四卷,前三卷杂考经史;第四卷考订《穆天子传》、《石鼓文》、《竹书纪年》、《晏子春秋》、《吕氏春秋》、《战国策》
四种,二十七卷。清蒋曰豫撰。蒋曰豫字侑石,阳湖(今江苏省武进县)人。生卒年不详。纳粟捐知县,曾官河南蔚州等地。四种为《滂喜斋学录》十一卷(包括《诗经异文》四卷、《韩诗辑》一卷、《论语集解校补》一卷、贾
一卷。清杨文鼎辑。文鼎,江苏丹徒(今江苏丹徒)人。该书对《左传》中的同名加以汇辑,不作考辨。有清道光己丑(1829)刊本。
四卷。清吴启昆(1660-1733)撰。启昆字宥函,江宁(今江苏南京)人。通经史,雍正时入明史馆。著有《周易臆说》、《春秋臆说》。该书是作者研读《春秋》之作,对《春秋》一经中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对前
不分卷。明毕自严(1569-1638)撰。自严,-作自谷,字景会,作景曾,淄川(今山东淄博)人。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官至户部尚书,累加太子少保太保。该编是康熙季年(1664年)其孙毕盛鉴重新辑
《正集》三卷,《外集》一卷,并清吴允嘉撰。吴允嘉字志上,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除本书外,尚著有《浮梁陶政志、景镇旧事》一书,记载景德镇瓷器。《吴越顺存集、外集》记载五代十国时吴越王
①四十七卷。宋萧常撰。萧常,庐陵人,乡贡进士。宋初萧常的父亲萧寿明认为陈寿《三国志》有帝魏黜蜀之意,欲为更定,著述未成而卒,萧常秉承父志作《续后汉书》。该书尊蜀汉昭烈帝为正统,作帝纪二卷,年表二卷,列
九卷。清胡匡衷撰。匡衷另有《畿内授田考实》,已著录。书首自序称:“周官三百六十,皆纪天子之官,而诸侯之官弗传。春秋列国之官,莫详《左氏传》,而往往出东迁后,不尽可据。惟《仪礼》制自周公,燕射聘食诸篇,
十卷图一卷,清李锦成修,朱荣邦纂。李锦城,德化人,曾任峨眉县知县。朱荣邦,泸州人,举人,教谕。宣统二年(1910)李锦成任知县后,见邑志自前令王燮纂修后,已近百年无人续修。而时事变迁,沧桑屡改,历久事
五曰:五帝三王之于乐尽之矣。乱国之主,未尝知乐者,是常主也。夫有天赏得为主,而未尝得主之实,此之谓大悲。是正坐于夕室也,其所谓正,乃不正矣。凡生非一气之化也,长非一物之任也,成非一形之功也。故众正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