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录斋诗钞
三卷。《诗余》一卷。清韩德玉撰。韩德玉,生卒年不详,江苏长州(今苏州)人,资政韩莲洲之女,刘传祁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光绪三十四年(1908)唐县刊本。书前有礼部奏文、叶昌炽所撰写的家传、刘永诗所撰写的事略及悼亡诗并作序言。第一卷为《绣余集》,第二卷为《镜台集》,第三卷为《官阁集》。书后有其侄女韩炳蔚所写的跋语,书末还刻有“男仁和、仁骏、仁宣校字”的字样。
三卷。《诗余》一卷。清韩德玉撰。韩德玉,生卒年不详,江苏长州(今苏州)人,资政韩莲洲之女,刘传祁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光绪三十四年(1908)唐县刊本。书前有礼部奏文、叶昌炽所撰写的家传、刘永诗所撰写的事略及悼亡诗并作序言。第一卷为《绣余集》,第二卷为《镜台集》,第三卷为《官阁集》。书后有其侄女韩炳蔚所写的跋语,书末还刻有“男仁和、仁骏、仁宣校字”的字样。
续补《古书疑义举例》的作品,详见“古书疑义举例五种”。
四卷。清郝培元(生平不详)撰。是编乃论巩固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及家庭中对晚辈的礼法教育。有清嘉庆至光绪间《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
二十四卷。清张远(约1692前后在世)撰。张远字迩可,萧山(今属浙江)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中,由贡生官缙云县教谕。朱彝尊《曝书亭集》有《送远之桂林》诗,即为送其之作。著有《蕉园集》、《梅庄集》等。本书
四卷。清邵宝华撰。邵宝华字荆献,号纯斋。河南西平人。此书意在发明周易义理,于象数涉猎不多。有时杂引史事证经,多不切确。如释“屯”其膏为:“君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吾于前明崇祯见之。”释“明夷”卦“
四十卷,首一卷。清孙云锦修,吴昆田、高延第纂。孙云锦,字海岑,桐城人。贡生,清光绪六年任淮安知府,八年回任。吴昆田(1808-1882),原名大田,字云圃,号稼轩,清河人。清道光十四年(1834)举人
十二卷。明郭子章撰。子章事迹见《蠙衣生易解》条。该书乃子章为官晋阳时所辑,主要记载曾游览圣门或因私淑而得以配祀庙庑者,子章各为之作小传,并附以论赞。首列孔子世家,再先贤,先儒,终明代,其中不时杂有周汝
一卷。明李长祥撰。长祥字研斋,夔州(今四川东部)人,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入翰林为史官,授少司马都帅于外。清兵入关后,被捕就义。著有《天问阁集》。该书记甲申廷臣,撰于顺治三年(1646)之后。卷
四卷三十二回。清浦琳撰。浦琳字天玉,扬州人,清代中叶著名说书家,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清风闸》为长篇话本小说,套用冯梦龙《警世通言》第十三卷《三现身包龙图断冤》的情节框架,叙述宋代孙大理、孙文理及孙文理
即《通历》。
八卷。清周斯盛(约1675年前后在世)撰。周斯盛,字屺公,浙江鄞县人,生卒年不详。顺治十八年(1661)进士,官即墨知县,尝以事陷囹圄,出狱后,奔走燕、赵吴楚间,足迹半天下。著有《证山堂集》。此集共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