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五卷。清陈伟(?-1889)撰。陈伟,字耐安,别名愚虑,诸暨人。生平事迹不详,仅知其为俞樾之弟子。这本书是研究经义时所作的笔记,录自于甲申年(1884)至乙丑年(1889),共六年,每文之下注月日。首
五卷。清成端人(生卒年不详)撰。端人字友端,阳城(今属山西)人。此书分五经各一卷,每字先以训诂,并及形声,兼辨俗写之讹。但是引据不够淹博,考证不够精密。《四库提要》据山西巡抚采进本著录于《存目》中。
一卷。宋姜夔(1155?-1221?)撰。姜夔字尧章,号白石道人,鄱阳(江西波阳)人。庆元五年(1199)曾上书乞正太常雅乐,又上所作《圣宋饶歌歌吹曲》十四首,诏付太常收掌,得免解试进士,不第后隐居。
一卷、《二录》一卷、《续录》一卷、《别录》一卷,附礼闱分校一卷、七规一卷。清王哲生(生卒年不详)撰。哲生字素岩,昆山(今属江苏省)人。康熙二十一年(1682)进士,官翰林院编修。此书按年编辑成帙,日录
不著撰人名氏。内容为册郑王、肃王、吴王、豫王、衍禧王、承泽王、平西王、泥湛贝勒的册文和封满达海屯斋薄托屯赤哈何托商山公爵等诰命文。据藏有是书的明清史料整理会所载,是书为白宣纸稿本,墨书十页,纵一尺三分
一卷。佚名编。本书不著编辑姓氏,皆为宋末遗民倡和之作。收王沂孙、周密、王易简、冯应瑞、唐艺孙、吕同老、李彭老、陈恕可、唐珏、赵汝钠、李居仁、张炎、仇远等十三人、无名氏二人之作。有《赋龙涎香》八首,调为
一卷。宋赵师秀(约1204年前后在世)编。(见《清苑斋集》条)。此集录唐代五、七言律诗。上起沈佺期等七十六人,以五言居多,七言仅十分之一。此书毛晋曾刊、面世较晚,故为世人所罕论,但去取颇精审。此集前后
二十六卷。释文剩稿一卷。清吴大澂编撰。吴大澂,详见《恒轩所见吉金录》条。该书为著录吴氏所辑铭文的拓本,但吴氏尚未成书,这是后人取以刊印的。所以与光绪二十二年(1896)自序十四卷之数不合,而且释文也不
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徐淦等修,江普光等纂。徐淦,怀宁人,曾任醴陵县知县。江普光,醴陵县人。醴陵自晋起已置县。明景泰年间创修志乘。万历年间知县晏朝寅初次重修。其后崇祯年间曾两次重修。迄于清,纂辑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