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三国魏阮武(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阮武,字文业,陈留(今河南开封市东南)人,官至清河太守。《隋书·经籍志》称有《阮子正论》五卷,《旧唐志》、《新唐志》作《政论》,《意林》著录《阮子》四卷,
十二卷。明无名氏撰。此书原为曾冕士家抄本,不著撰人。清道光间伍崇曜氏据书中有“国初两淮郡县多为张士诚所据,高皇帝欲取之”云云,遂定撰者“殆胜国人矣”(《草庐经略·跋》)。考定其明人作,诚为有据。书名曰
①八卷。首一卷。清蓝奋兴修,王道光纂。蓝奋兴,福建闽侯县(今属福州)人,康熙十二年(1673)任齐河知县。按齐河本为古祝阿县地,唐废祝阿为禹城,宋置齐河镇于县境,齐阜昌中始置县。明、清因之,隶济南府。
十一卷。清张晋(约1666年前后在世)撰。张晋,字康侯,狄道(今甘肃临洮)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九年(1652)进士。任丹徒县知县。著有《张康侯诗草》。是集凡十一卷。其中第一卷为《黍谷吟》,第二卷为《
一卷。清丁晏撰。丁晏字俭卿,号柘堂。江苏山阳人。道光元年(1821)举人。此书依据《周易》“比物连类,而象分焉”的特色,把易经中卦爻辞及易象相同者分类归纳,力求释经时文约旨明,可为学易者之初阶。书中诠
六卷。附补遗。清邹安辑。邹安,原名寿祺,字适庐,浙江杭州人。卷一载钟、铎、句、鑃八十六器;卷二载鼎、鬲、甗二百三十器,补遗五器;卷三载敦、彝、簠、簋、豆、登、碗、盏三百九十六器,补遗五十三器;卷四载盘
三十二卷,清陆续萼修,洪亮吉纂。陆续萼,阳湖(今江苏武进县)人,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任知县。洪亮吉,详见《长武县志》。陆续萼欲重修县志,请示巡抚毕沅,毕即推荐幕宾洪亮吉主纂,续萼欣然同意。亮吉由
四卷。清毛奇龄撰。毛奇龄事详《仲氏易》。此书为考证《大学》各种改定本而撰,行文先列《大学》正文,附以各家解释,详述诸家《大学》改本之异同,又对各改本的渊源加以考辨。卷一为注疏本,乃真古本;卷二为汉熹平
三卷。清黄光岳(约1739前后在世)编。黄光岳字硕庐,上高(今属江西)人。生卒年不详。雍正二年(1724)进士,官金华知县。编有《三诗合编》。此集为光岳辑其乡人关学诗、黄鎡、李坚三人之诗合刻而成,称《
一卷。宋叶梦得(1077-1148)撰。叶梦得字少蕴,号“石林居士”,江苏苏州人。其生平详见《春秋传》(辞目)。是集今存词三十二调、一百零一首。绍兴十七年(1147)七月九日,关注在《石林词跋》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