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徐端撰。徐端,字肇之,德清人。乾隆间以通判官东河河工。嘉庆间累官江南河道总督。明习河事,授吏程功,因著此书。光绪十四年(1888)刻印。其所论大旨为,需重防患于未然。并谓凡有河堤之责者,但能守
一卷。清王士祯(1634-1711)撰。王士祯,字子真,一字贻上,号阮亭,别号渔洋山人,死后因避雍正讳,曾改称士正,乾隆时诏命改称士祯。山东新城(今恒台)人,官至刑部尚书。王士祯论诗推崇盛唐,创立《神
九十卷。程公说(1164-1207)撰。程公说字伯刚,号克斋,丹稜(今属四川)人,宋代著名经学家。积学苦志,年二十五进士及第,官邛州教授。时四川宣抚副使吴曦以蜀叛,程公说乃弃官逃归,与其父入县西北安固
十六卷。补遗一卷。清钱云吉女士撰。钱云吉字远清,浙江仁和(今浙江杭州)人。此图是其幼年时与其兄钱辰吉所演。采辑前人者多半、自撰者多半,历十余年得一千五百余图。云吉没后,其长女王念慈以其母半生心学所寄,
四卷。清纪玘文撰。纪玘文,生卒年不详,字蕴山,号德晖,直隶文安人,湖南盐法长宝道纪淑曾之长女,静海拔贡李煌之妻。此书最初刊印在乾隆四十三年(1778)湖南长宁观察官署。重刻于嘉庆十九年(1814),版
三卷。清刘衡撰。刘衡,字蕴声,号帘舫,南丰人。清嘉庆副贡生。道光中官至开归陈许兵备道。有《为治问答》、《庸吏庸言》等。是书为作者任官州县时自《大清律例》中录出。其一卷为理讼撮要,二卷为通用拟断罪名及通
五卷。清李京(生卒年不详)撰。李京字元伯,高阳(今属河北)人。是书以小篆为本,正偏旁之不正者,故名“正本”。其所辨正者,多得之于周伯琦《六书正讹》和张有《复古编》。如《复古编》“崇”字下注云:“别作‘
二卷。清丁晏(详见《周易述传》)撰。该书以刊本《春秋宝筏》为底本,对宋代学者胡安国《春秋传》中的一些观点加以阐发,对胡传中不当的说法加以驳正。该书有清代传抄本。
五卷。清旷敏本撰。敏本衡阳(今湖南衡阳县)人,以所居近衡山,而衡山古岣嵝山也,故自名岣嵝主。所著尚有《岣嵝杂著》、《岣嵝韵语》等,汇为《岣嵝丛书》。是书首载《论例》、《转例》,次依今韵部目分隶韵字,依
四卷。美国嘉约翰(1824-1901)口译,番禺何了然笔述。嘉约翰,美国北长老会传教医师。1853年来华,在广州传教行医。1898年在广州设立疯人院,他在华前后共四十四年,死于广州。他写过许多关于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