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陈运熔撰。是书晰理精密,多纠正朱子之误。如谓明德即《中庸》所讲的天命之性,明明德即孟子所讲的扩而充之;又谓明明德新民止至善,不可分为三事。朱子的三纲领之说,乃沿袭孔疏的陋言;又谓终始即在本末中
二十四卷。清吴敏树(1805- 1873)撰。敏树字本深,号南屏,巴陵(今湖南岳阳)人。道光壬辰(1832)举人,官浏阳县教谕,与同里方稼轩同治经学,为学官。著有《柈湖文录》、《柈湖诗录》等。作者认为
见《郑敷文书说》。
十卷。明郭维藩(约1522年前后在世)撰。郭维藩,字价夫。里居生卒均不详。正德六(1511年)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读学士掌院事。著有《杏东集》。是集凡十卷,其中诗、文各五卷。皆乏深湛之思。
十四卷。清宋溶纂修。宋溶字怀君,四川成都人,举人,乾隆三十二年(1767)任祁阳县令。浯溪在祁阳县五里,流入湘江,有清江、白河汇水注之,是为名胜地。宋溶任祁阳县令后,览浯溪之盛,慨慕前贤。民事之余,殷
见《亢仓子》。
六卷。清李佳(约1870-1902)撰。李佳,字瘦生,江苏丹徒人。诸生。少家贫力学,结发读书,即肆力于汉魏之文。他对建安以来迄李唐之诗,尝为《二十四贤赞》,首推屈原,次列宋玉、贾谊、司马相如、王褒、扬
二卷。明叶秉敬(详见《字孪》条)撰。此书是随笔札记。原书分三卷,后经乌程人闵元衢为之重编,并为上、下二卷,分十一类,但仍将原来次序载于卷首,以存其本貌。内容多议论之语,但于考证却略显舛疏。如其谓三代皆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四分律合注戒本》辞条。《律相感通传》一书,道宣作于唐乾封二年(667)。《法苑珠林》载:“道宣律师乾封二年仲春,逐静修道,遂感冥应。于是律师既承灵属,扶疾笔受,随
六种,六卷。清黄燀编辑。黄燀字秋圃,婺源(今属安徽)人,精研义理之学,生平不详。本丛书共六种:黄燀辑《智囊补》、《庭训纪闻》、《坡仙遗事》、《三儒类要》、《愿体集》,明余绍祉撰《元邱素语》。其中《坡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