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则例
一百卷。载龄等奉敕修。载龄,道光进士。官至兵部、户部尚书,大学士,袭不入八分辅国公。是书首载同治十二年(1873)请修“则例”的奏疏。全书分十六类,为户口、田赋、库藏、仓庾、漕运、盐法、茶法、参课、钱法、关税、税则、廪禄、兵饷、蠲恤、杂支、通例。户部则例,自乾隆四十一年(1776)至咸丰元年(1851)已纂辑十三次。是次所编,又辑入不少新的资料,但其中也有一些与事实不符之处,可与《续会典》户部事例参照补正。有同治官刊本。
一百卷。载龄等奉敕修。载龄,道光进士。官至兵部、户部尚书,大学士,袭不入八分辅国公。是书首载同治十二年(1873)请修“则例”的奏疏。全书分十六类,为户口、田赋、库藏、仓庾、漕运、盐法、茶法、参课、钱法、关税、税则、廪禄、兵饷、蠲恤、杂支、通例。户部则例,自乾隆四十一年(1776)至咸丰元年(1851)已纂辑十三次。是次所编,又辑入不少新的资料,但其中也有一些与事实不符之处,可与《续会典》户部事例参照补正。有同治官刊本。
十卷。北宋末南宋初叶梦得(1077-1148)撰。叶梦得字少蕴,号石林居士。生平事迹详见《春秋传》。宣和五年(1123),叶梦得居于卞山之石林谷,稍远城市,但亲戚、朋友、门生故吏皆相继来访,纵谈所及,
十三卷。明汪宗元撰。汪宗元,号春谷,崇阳(今属湖北)人。嘉靖八年(1529)进士,曾任南京太常寺卿,后官至总理河道右副都御史。本书为作者任南京太常寺卿时所作,主要记述明代南京太常寺之建制、设官、职掌,
二十二卷。清周昂撰。周氏字少霞,琴水人。周昂即为沈氏《曲韵骊珠》作序者。是书又名《新订中州全韵》。此书特点有二:(一)另立“知如”韵,分为二十二韵。清刘禧延《刘氏遗著》评曰:“近周少霞竟分此韵(指鱼模
二十卷。清吴暻撰。暻字西斋,太仓(今江苏昆山附近)人,康熙戊辰进士,累官给事中,擅长作诗,尤工近体。著有《西斋集》。本书为其在户部当官时所作,所载多为户部掌故,也兼及其他部门之事,共分二十门,即疆域、
清李百川撰。李百川清雍正、乾隆时人,乡贯无考。据作者自序,他家居时“最爱谈鬼”,常约友人共话新奇。后移居乡塾,做过乡村教师。他家原也富有,因代人借债而破产。1753年携家漂泊,在扬州旅邸草创《绿野仙踪
十六卷。清万斯同(详见《庙制图考》)撰。本书记孔子以下迄于明末儒家各派授受源流,各以时代为序,其上无师承后无弟子者,则列入附录。所列仅及人名、字号、师承与弟子,间有籍贯,而无事迹。自朱熹《伊洛渊源录》
三卷。余缙撰。余缙,清代诸暨(今浙江诸暨县)人。字仲绅,号浣公。顺治壬辰(1652)进士,官至河南道监察御史,有《大观堂文集》。是集即其官御史时所上诸疏,共四十三篇,另附外官告病诸疏,是其未上之稿。
十二卷。清孔广陶辑此帖始刻于同治五年(1866年),刻成于光绪六年(1880)。所收从隋唐至清代书人,以及其先人遗墨。嘉庆、道光年间,叶云谷、叶蔗田兄弟以所藏名迹勒石,贮于耕霞馆,未成帖而石归孔氏,孔
三卷。《附录》二卷。清李澄中(1629-1700)撰。作者生平见《白云村集》(辞目)。本集为赋一卷,文一卷,诗一卷,附《滇南集》一卷,《艮斋文选》一卷,其诗学习明朝后七子代表人物李攀龙,但观其集中作品
一名《销夏部》、四卷。明陈继儒(详见《邵康节外记》条)撰。此书杂录清胜之事,取其可以销夏者,编辑成帙。陈继儒在书首自序中说:“昔人避暑者曰:愿得泰岱之长松焉、潇湘之修竹焉、匡庐之飞瀑焉、太湖之明月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