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卷。清董恂撰。董恂(?-1892)原名醇,字蕴卿。江苏甘泉(今江都)人。道光进士。咸丰十年(1861)授户部右侍郎。次年兼署兵部左侍郎、三口通商大臣。同治四年(1865)任会典馆总裁、户部右侍郎,
无卷数。明张云龙(生卒年不详)撰。云龙,字尔阳,华亭(今上海)人。此书成于崇祯末年,在陶邦彦所作《灯谜》的基础上加以广充,而成此书。前载作谜语的格式,取字义相似者配合一句,暗射成语。后借诗韵平仄分注,
九十卷。清吴鼎撰。此编采用宋朝俞琰,元朝龙仁夫、吴澄、胡一桂,明朝来知德、钱一本、唐鹤徵、高攀龙、郝敬、何楷十家之说。其论辨去取,别为附录十卷。可能是认为汉、唐旧说略备于李鼎祚的《周易集解》,宋儒新义
一卷。清沈辉宗(详见《大学参证》)撰。是书无序例,也不署名氏,因其附于《学庸参证》后,故知为辉宗所作。首定序次,以“天命之谓性”至“万物育焉”为第首支,是总冒。“仲尼曰:‘君子中庸’”至“强哉矫”为第
四卷。明陈与郊撰。陈与郊(1544-1611)字广野,号禺阳,又号玉阳仙史、高漫卿、任诞轩、隅园,海宁(今浙江海宁县)人。万历二年(1574年)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工诗,好戏曲创作,有《昭君出塞》等
五十四卷。宋王十朋(1112-1171)撰。王十朋,字龟龄,号梅溪,温州乐清(今浙江乐清县)人。绍兴二十七年(1157)进士,授绍兴府签判,除著作郎。孝宗即位,知严州,除侍御史。上疏论史浩八大罪,使浩
一卷。清陶方琦(1845-1884)撰。方琦字子珍,号兰当,浙江会稽(今绍兴)人。光绪进士,官至编修。治文字学,著有《淮南许注异同诂》、《字林考逸补本》等。《后汉书》无许慎生卒年月,清严可均《许君事迹
二十卷。清李钟伦(1663-1706)撰。李钟伦字世得,福建安溪人,大学士李光地之长子。康熙举人,未仕而亡。初受三礼于叔父李光坡,并受父指授,多与宣城梅文鼎、长洲何焯、宿迁徐用锡、河间王之锐、同乡陈万
一卷。太平天国钦定,文衡正总裁开朝精忠军师干王洪仁玕制,天试文状元开国勋臣昱天福,干殿文正总提刘闼忠等撰。书面有“旨准颁行”四字,表示太平天国准许刊行。此书是太平天国颁行书籍中最重要者之一,失传很久,
一卷。明蔡鼎(生卒年不详)撰。鼎撰有《孙高阳前后督师略》,该书即前书之续,专记孙高阳阖家殉难之事,所叙简略。现有《荆驼逸史》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