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清沈心(约1729年前后在世)撰。沈心字房仲,仁和(今浙江杭州)人,生卒年均不详。雍正中诸生。早从查慎行游,工诗,其诗颇有查氏法。著有《孤石山房诗集》六卷。该书《四库全书总目》列入存目书著录。
五十四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浙江归安县人。清光绪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法部大臣。其精于法律,有关著述颇丰。是书有总考四卷,分考十七卷、赦考十二卷、律令考九卷,狱考、刑具考、行刑之制、死
十三卷。清黄潆之(约1891前后在世)撰。黄潆之字杭荪,湖南善化人,生卒年均不详。光绪二年(1876)进士,官吏部主事。本书系作者卒后,其子黄仁俊等编次付刻而成。卷一为《劫余集》,收古近体诗五十四首;
一卷。方勇撰。方勇为近代学者,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本书前面录有龚自珍《大誓答问》二十六条,下面录有评语。此书之评语,多为反驳龚氏之说,如龚自珍认为伏生所传的二十九篇《尚书》中没有《大誓》,方勇则就其说
无卷数。清顾昺(详见《周易钞》)撰。《书经札记》一书取明陈第《尚书疏衍》之说,认为东晋梅赜所献古文《尚书》非为伪书。冠以古文今文辨,对诸家考证予以反驳,而以《大禹谟》、《咸有一德》诸篇中某些文句较为古
二卷。明喻均、刘元卿同撰。喻均,新建(今属江西)人。生卒不详。隆庆二年(1568)进士,官至按察使副使。元卿生平事迹见《易大象观》条。该书主要记载江西一省有名人物之事迹。万历年间,巡按江西御史陈大夔欲
二卷。清李绂(1673-1750)撰。李绂字巨来,号穆堂,江西临川(今属江西)人。康熙进士,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治陆王理学,所撰文章对王安石事迹有所辩正。除本书外,尚著有《穆堂类稿、续稿、别稿》、
十七卷。宋洪兴祖(1090-1155)撰。洪兴祖,字庆善,丹阳(今江苏丹阳)人。宋徽宗政和中登上舍第。南渡后,历任秘书省正字,太常博士等职。后出知真州、饶州,兴学开荒,有政绩。因触犯秦桧而编管昭州卒。
四十六卷。清方苞(1668-1749)撰。苞字凤九,号买皋,晚号望溪,安徽桐城人。康熙进士。曾为戴名世《南山集》作序,康熙五十年(1711)以《南山集》案入狱。后得赦,命入值南书房。雍正时,曾任一统志
三卷。明毛晋(详见《毛诗陆疏广要》)撰。《香国》一书,主要记载各类香事。有的香品,著其产地,有的不记。书中文字大多沿袭旧词,并且庞杂、割裂,文意混乱,错误百出。如狄香一条,书中载:“洒扫清枕席,鞮芬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