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笛
蒙古族、满族传统吹管乐器。亦称龙头笛。起海于元朝以前,为民间乐器,以木制或竹制。元代,纳入宫廷乐器。《元史·礼乐志》载:“龙笛,制如笛,七孔,横吹之,管首制龙头,衔同心结带”。其后仍在民间流行。清代亦作为宫廷乐器,两端雕有龙头和龙尾,多木制。民间用龙笛不雕饰龙头、龙尾。蒙古族习惯于管上端结红丝花带,满族则习惯于管下端系红丝结花带。今流行于内蒙古、辽宁、吉林、山西等地,用于伴奏、合奏和独奏,亦是二人转、二人台的主要伴奏乐器。
蒙古族、满族传统吹管乐器。亦称龙头笛。起海于元朝以前,为民间乐器,以木制或竹制。元代,纳入宫廷乐器。《元史·礼乐志》载:“龙笛,制如笛,七孔,横吹之,管首制龙头,衔同心结带”。其后仍在民间流行。清代亦作为宫廷乐器,两端雕有龙头和龙尾,多木制。民间用龙笛不雕饰龙头、龙尾。蒙古族习惯于管上端结红丝花带,满族则习惯于管下端系红丝结花带。今流行于内蒙古、辽宁、吉林、山西等地,用于伴奏、合奏和独奏,亦是二人转、二人台的主要伴奏乐器。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马”,但非普通之马。《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马为贺兰,故有贺兰苏尼阙,苏尼掌兵之官也。”据今人
蒙古部名。原为内喀尔喀蒙古。达延汗孙和尔朔齐哈萨尔迁牧于沙河和阿噜坤都伦河之源,其子乌巴什自称伟徵诺颜,始称所部为札噜特。初依附喀尔喀,后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所掠,往依科尔沁。后金天聪二年(1628),内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玉树县通天河岸结古镇一带。为玉树较早部落之一。约形成于元末明初,至1949年共传承18代。清雍正时(1723—1735)分扎武、上、下扎武、扎武班石4部,前3者为百户部落,后者为独立
藏语音译,意为“大外相”,《新唐书·吐蕃传》意译为“都护”。吐蕃掌管外事的官员。与《唐蕃会盟碑》中之“纰论伽罗笃波”相当,其地位当在“同平章事”之列。参见“纰论”(126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只不得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札穆图卫,并说清代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城北50里有扎穆图河,另有扎穆图窝集,在宁古塔城北120里。
书名。北宋李昉等奉敕编修。1000卷。太平兴国二年(977)始修,6年后成书。宋代著名类书。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加以编次,分:天、时序、地、皇王、偏霸、皇亲、州郡、居处、封建、职官、兵、人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55)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布魁卫,并说清代自齐齐哈尔东北至默尔根(今嫩江县治)第一站有布魁站即该卫所在。
唐代南诏武职名。南诏按照各地区人口的疏密、能出乡兵的多少,划分为大府、中府、下府、小府4级军事组织,每府设主副2将。演习即为大府主将,演览为副将,掌管本府乡兵的调派、训练、兼理行政事务。
全称为“镇守吉林等处地方将军”。清代吉林地区军事和行政的最高长官。武职从一品。初驻旗军于重镇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顺治十年(1653),以宁古塔驻防官改称为“宁古塔昂邦章京”。康熙元年(1662
即“颉利可汗”(21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