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藏大臣衙门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译;增设译字房,设唐古忒通司1人,司汉、藏文翻译,设廓尔喀通司1人,司廓尔喀文翻译。余为听差、防卫官兵,包括游击、都司、守备、司员、千总、把总、粮员等。因西藏社会数经动乱,衙门地址多次迁移。俗以所在地名冠其前,别称通司岗衙门、甘丹康萨衙门、扎什城衙门、鲁布衙门等。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译;增设译字房,设唐古忒通司1人,司汉、藏文翻译,设廓尔喀通司1人,司廓尔喀文翻译。余为听差、防卫官兵,包括游击、都司、守备、司员、千总、把总、粮员等。因西藏社会数经动乱,衙门地址多次迁移。俗以所在地名冠其前,别称通司岗衙门、甘丹康萨衙门、扎什城衙门、鲁布衙门等。
明代东蒙古(鞑靼部)的统称。当时蒙古人习惯把自己和周围民族按大小统称为若干万,如“四十万蒙古”、“四万卫拉特(瓦刺)”、“八十万汉人”、“二十六万土伯特(藏族)”、“三万女真”、“三万高丽”等,均为概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区村寨中为土司办事者的称谓。主要负责辖区内捕人、送信、催粮、催款或被指派监视百姓履行种田、修房等差役,并轮流到官寨当差,每次5天。各村寨人数不等,受头人管辖,虽地位不高,但
元代乌思藏地区万户之一。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名宣政院
书名。回族学者马以愚著于1941年。作者仿《通鉴纲目》体,广搜历代史籍,亲临皖、吴、浙、闽、粤、滇、鲁、赣、京、湘、鄂、蜀、陇、秦、沪、桂等省市,自碑文、匾额、方志入手,考察各地著名清真寺及伊斯兰教先
见“乌古斯可汗的传说”(354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贫苦的人”。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的贫苦农户。约占总农户的80%。一般只占有为数不多的耕地、牲畜、工具。每年除耕种自己的土地外,还得通过瓦莫(卖工)等形式来维持生计,承受不同程度的
阿昌语音译。云南德宏阿昌族地区一种通过自由恋爱而结婚的称谓。解放前阿昌族婚前盛行“串姑娘”(阿昌语称※“作涅勤”),青年男女通过这一活动各自物色心爱的对象,随着感情加深,双方可以提出结婚,但必须征得父
壮族古地名。北宋时属邕州安德州。为北宋侬人(今壮族先民)首领侬智高所建“南天国”所在地。当今广西靖西县安南乡境内。
参见“岐黎”(1068页)。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真年号。1027—1041年,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