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雄区
唐吐蕃军政建制。始建于七世纪赞普松赞干布之时,不在“五如”之内,属一直辖区,分上下两部,上香雄辖沃久帕等5个千户所,辖区在吐蕃与突厥的交界处;下香雄亦辖有古格等5个千户所,辖区在吐蕃与苏毗的交界处。香雄总辖区相当今阿里、拉达克及藏北地区。
唐吐蕃军政建制。始建于七世纪赞普松赞干布之时,不在“五如”之内,属一直辖区,分上下两部,上香雄辖沃久帕等5个千户所,辖区在吐蕃与突厥的交界处;下香雄亦辖有古格等5个千户所,辖区在吐蕃与苏毗的交界处。香雄总辖区相当今阿里、拉达克及藏北地区。
土家族婚俗。亦称扁担亲、骨种等,即姑舅表亲。姑家之女先得由舅父家迎娶,舅父家不娶,方可嫁于外人。此俗源于原始的两合族外婚制,为血缘婚、亚血缘婚制残余。此类婚俗在苗、布依、侗、水等民族中也有遗存。仅名称
明代云南定边县土官。傣族。定边县丞阿鲁嫡孙。祖父年迈告退,因其父阿吾不通汉语,由其赴京进贡告替。洪武二十九年(1396),从其请,袭楚雄州定边县县丞。永乐元年(1403),进言:僰种(傣族)赋性温良,
藏语音译,“本”意为“官”,“七本”即“七官”,为唐代吐蕃七种主要职官的统称。各有职司,分别掌管吐蕃社会各具体经济部门或行政事务。据《德乌佛教史》载,“七本”依次是:域本(地方官)、玛本(武官或军官)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库哷讷河卫,并说清代库哷讷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百余里,出库哷讷窝集。
丁零之一部。三国时,丁零除一部分西迁和南移外,在北海(今贝加尔湖)以南、匈奴以北,仍有丁零居住,史称为北丁零,而称康居以北丁零为西丁零。参见“丁零”(13页)。
约1102—约1162金将领。速频路星显河(今吉林延边布尔哈图河)人,后改隶曷懒路。女真族。乌延氏。猛安忽撒浑子。袭父猛安谋克,拜宁远大将军。天德二年(1150),授陈州防御使。贞元元年(1153),
?—1712清代蒙古佛教(喇嘛教)高僧。内蒙古归化(今呼和浩特市)席力图召活佛。席力图呼图克图三世圆寂后,被确认为转世灵童,是为四世。曾赴西藏学经。康熙三十年(1691),自西藏返回归化。三十三年(1
见“铺马圣旨”(2233页)。
见“夏河”(1848页)。
清中叶以前青海西南藏族部落总称。一称青海所属四十司、阿里克等四十族。即蒙古尔津族、雍希叶布族、玉树族、噶尔布族、苏鲁克族、尼雅木错族、洞巴族、多伦尼托克安图族、阿萨克族、克列玉族、克阿永族、克叶尔济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