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禄
亦称“阿碌”。清代台湾高山族抗日首领。台湾南部琅峤牡丹社头人。高山族。同治十年(1871),琉球土人船只于台湾南部北瑶湾触礁,船员于牡丹社附近登陆,为当地高山族人误杀。琉球当时本属中国领地,日本帝国主义者却声称为其领有,借口保护“属民”,并在美国的暗中怂恿和支持下,于同治十三年(1874)以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首率部3000余人在台湾社寮港登陆,向龟山、竹社、凤港和石门一带大举进攻。阿禄父子率领当地高山族民众凭借险阻,与日寇展开激烈战斗,后在石门要隘英勇牺牲。
亦称“阿碌”。清代台湾高山族抗日首领。台湾南部琅峤牡丹社头人。高山族。同治十年(1871),琉球土人船只于台湾南部北瑶湾触礁,船员于牡丹社附近登陆,为当地高山族人误杀。琉球当时本属中国领地,日本帝国主义者却声称为其领有,借口保护“属民”,并在美国的暗中怂恿和支持下,于同治十三年(1874)以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首率部3000余人在台湾社寮港登陆,向龟山、竹社、凤港和石门一带大举进攻。阿禄父子率领当地高山族民众凭借险阻,与日寇展开激烈战斗,后在石门要隘英勇牺牲。
即“称海城”(1882页)。
景颇语,意为“江头”。又称“里麻”。汉人呼“江心坡”。景颇族先民古老居地。传说一二千年前部分景颇族先民从康藏高原迁至这里生息,后有一部分又继续向西和西南迁徙。明永乐五年(1407),在该地设里麻长官司
清代供职君侧的大臣。侍卫处置此,凡6员,秩一品。此缺,有奉特旨补授,亦有将散秩大臣、八旗都统、前锋及护军统领、各省满洲将军等职名开列以供皇帝挑选者。如将该大臣放补将军、总督者,其内大臣事务另行简选以“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玉树二十五族之一。牧地在通天河东北岸。东界加迭喀桑、称多,北邻娘磋,西南抵通天河、安冲。有百户1员,驻沁喀庄。无百长。属民百余户,庐居农耕。信奉喇嘛教红教派。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
契丹语为契丹※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圣宗※兴圣宫。“血古只”,又译作“穴骨只”,辽太宗※永兴宫下一※闸撒为是名。
明朝建立后对先朝元的称呼。初见于洪武(1368—1398)初年明朝君臣的言论,并记入《明太祖实录》中。明人的记载及《明史》等均沿用此称。见“北元”(525页)。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
?—907渤海国第十四世王。一作大璋瑎。唐乾宁元年(894,一说为景福二年,893),前王※大玄锡死,继位。次年十月,受唐册封。在位时,先有王子大封裔朝唐,与新罗使节在朝会上争座次,唐昭宗裁定新罗居上
明代颁与甘、青等地少数民族进行茶马交易的牌照。又称“金牌信符”、“纳马金牌”、“茶马金牌”。“金牌”、“信符”,原是二物,前者以铜制成,长1尺,阔3寸。后者以铁制成,长5寸,阔2.5寸,上镌刻二飞龙,
清代管理多伦诺尔寺庙的机构。主要管辖汇宗寺、善因寺以及13处佛仓、10处官仓,有徒众数千。康熙四十四年(1705),任命章嘉呼图克图为多伦喇嘛印务处札萨克喇嘛。设印务德木齐;光绪四年(1878)复添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