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
旧县名。在今辽宁省西北部。原为土默特左翼旗地。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置县,治鄂尔图版山南麓。宣统三年(1911)移治水泉煤窑。1958年改设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旧县名。在今辽宁省西北部。原为土默特左翼旗地。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置县,治鄂尔图版山南麓。宣统三年(1911)移治水泉煤窑。1958年改设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见“丹必占灿”(378页)。
中国伊斯兰教虎夫耶的分支门宦之一。又称“华寺派”、“花寺派”。因其所建清真寺砖刻木雕,玲珑巧绝、漆彩粉染、图案艳丽、故名为“花寺”。该派遂称“花寺门宦”。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与哲赫林耶(时称“新
见“招讨使”(1375页)。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
元朝诸王封爵之一。至顺二年(1331),知枢密院事伯颜受封,赐金印。一说将其列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
见“帕玉乃卡”(1399页)。
镇名。位于今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境内。宋以前称“诺木斗”,意为“森林地区”。宋改称“牧马营”。明嘉靖十四年(1535),修建威远堡,筑城垣。清康熙十三年(1674),曾设都司。民国十九年(1930)设县
见“阿旺簇勒提木”(1245页)。
见“咸同起义”(1617页)。
元代专门管领河西(原西夏)乐人的机构。原称昭和署,属仪凤司掌管,至大四年(1311)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