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8—748唐代南诏第四世王。又作魁乐觉、蒙归义。乌蛮,姓蒙氏。※盛逻皮之子。开元十六年(728),父卒,继王位。初仅为蒙舍诏(南诏)一诏之主,后赂通剑南节度使王昱,获唐支持,于开元十八至二十五年(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明洪武至永乐间(1368—1424),宣慰使司刀暹答曾命奢陇法食邑于此。永乐十一年(1413),宣慰使刀更孟以勐捧为其子刀霸供之食邑。十九年(1421),析车里为二,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委任外戚担任。视与土司关系之亲疏、资历、威望、和办事能力分授衙门职务。在政治上可统辖局部辖区,包括数个※圈官(相当于一乡之长),处理辖区内民刑案件。经济上享有“
丁零之一部。因居定州而得名。定州治卢奴县(今河北定县),即原中山郡所在,故又称中山丁零。与西山丁零(太行山以西)邻近,常相犄角,敌来则入山,敌退则复出,历为统治者难治之地。定州境内还有常山(治今河北元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剌孩赤”、“呼拉干齐”。“忽刺罕”意为“盗贼”,“赤”意为“司事人”,即捕盗人。《元史·兵志》:“捕盗者,曰忽刺罕赤”。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委专人执掌该事宜,
1856—1875即十二世达赖喇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生于西藏娘布沃噶章细,大贵族拉鲁·彭错才旺之子。清咸丰八年(1858)正月十三日,于布达拉宫举行金瓶掣签,被认定为十二世达赖喇嘛。
?—1213金大臣。本名胡沙,又作忽沙。女真族。完颜氏。颇知孙、吴兵书。初以宗室充符宝祗候,历任中都左警巡副使、殿中侍御史、右警巡使、彰德军节度副使、刑部员外郎、郎中。迁会州、惠州刺史、同知临潢府事、
见“中京”(292页)。
见“达延汗”(726页)。
部分瑶族的他称。包括居住在广西大瑶山的※茶山瑶、※花蓝瑶、※坳瑶3个支系,因旧时习惯留长发椎髻而得名。解放前都是大瑶山土地的占有者,也被统称为“山主”,经济条件比较优厚,但其中也有不少贫苦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