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
藏语音译,指吐蕃之“属民”。有广、狭二义:吐蕃将赞普以下的民众均称为属民。官吏、奴隶主、自由民、奴隶以及僧侣人等,均在属民范围之内,是为广义的所谓“吐蕃属民”;狭义的属民有高等属民和低等属民(又称“黔首属民”)之分。奴隶主及贵族官吏等为前者,奴隶则为后者。松赞干布时属民还划分父系属民、母系属民。被征服的部落,其中归顺者为属民,通过战争征服为属民者多为奴隶。属民受治于寺院者为“寺院属民”。此词流传后世,其内含也不尽相同。
藏语音译,指吐蕃之“属民”。有广、狭二义:吐蕃将赞普以下的民众均称为属民。官吏、奴隶主、自由民、奴隶以及僧侣人等,均在属民范围之内,是为广义的所谓“吐蕃属民”;狭义的属民有高等属民和低等属民(又称“黔首属民”)之分。奴隶主及贵族官吏等为前者,奴隶则为后者。松赞干布时属民还划分父系属民、母系属民。被征服的部落,其中归顺者为属民,通过战争征服为属民者多为奴隶。属民受治于寺院者为“寺院属民”。此词流传后世,其内含也不尽相同。
明代地方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置。总辖河州、朵甘、乌思藏3卫。治所在河州(今甘肃临夏)。后升河州卫指挥使韦正为都指挥使,升朵甘、乌思藏2卫为行都指挥使司,故于九年(1376)十二月废西安行都
见“八关”(22页)。
西突厥西厢(右厢)※五弩失毕部之一。居碎叶川(今楚河)西。设一俟斤统辖,称拔塞干暾沙钵俟斤。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鲁西走,据有乙毗咄陆可汗故地后,遂归附贺鲁。显庆二年(657),唐平定西突厥后
参见“热扑甫”(1856页)。
见“别里沙”(1069页)。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网藐”,中书位六大之一。位在第三。
约1823—1899清代新疆维吾尔族诗人、历史学家。一译毛拉·比拉利。全名毛拉比拉勒·本·毛拉玉素甫。笔名纳孜姆。宁远(今伊宁)人。出身于靴匠(一作书记员)家庭。幼年时受父亲启蒙教育,养成好学深思习惯
见“元诩”(227页)。
清朝武官。满洲镶蓝旗人。初任佐领。康熙十三年(1674),从征叛藩吴三桂,由陕西进军四川,至朝天关,同前锋统领穆占败石存礼军。十四年,败吴之茂、王屏藩等四路来犯之军。十七年(1678),论功授拜他拉布
清朝将领。朝鲜族。韩氏。满洲正黄旗人。一等参将韩义之子。初授一等侍卫,累迁正红旗满洲副都统。康熙十一年(1672),迁护军统领。十四年(1675),从内大臣佟国纲率师驻宣府(今河北宣化县),备御察哈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