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差租
旧时部分土族地区封建地租剥削形式之一。地主为避免差役、田赋,将部分土地租给佃户,不收取租粮,而由佃户承担地主全部或大部土地的粮差派款等。兼有劳役地租与实物地租两重性质。
旧时部分土族地区封建地租剥削形式之一。地主为避免差役、田赋,将部分土地租给佃户,不收取租粮,而由佃户承担地主全部或大部土地的粮差派款等。兼有劳役地租与实物地租两重性质。
古韵书。隋代鲜卑人陆法言撰。法言名词,以字行。初官承奉郎。开皇二十年(600),追坐父太子洗马(官名)陆爽事除名。常与刘臻、萧该、颜之推等探究音韵,博采众记,历20年之久,于仁寿元年(601),撰成此
明、清四川土司(今土家族)。天启元年(1621),以“酉阳宣抚司”升置,以原宣抚使冉跃龙为宣慰使。冉氏世为土官。元末,其先祖冉如彪受封为四川酉阳军民宣慰使司(治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慰使。明洪武五
?—46汉代匈奴单于。挛鞮氏。名舆。※呼韩邪单于子。※乌累若鞮单于弟。原任匈奴左谷蠡王、左贤王。新朝天凤五年(公元18年),乌累单于死后,嗣位。初图王莽赏赐之利,遣大且渠奢与醯椟王至长安(今西安西北)
见“破六韩孔雀”(1847页)。
明代东蒙古右翼部落。明代汉籍亦译作“兀甚”、“偶甚”等。清代译作“乌古新”、“卫新”、“乌审”等。源于蒙元时期的※“许兀慎”。约明中期,该部分为东西两支,分属※鄂尔多斯和※蒙古勒津(满官嗔,后称土默特
书名。元官修地方总志。原755卷,后续修,增至1300卷。至元二十三年(1286)开始修纂,三十一年成书。分建置沿革、坊廓乡镇、里至、山川、土产、风俗形胜、古迹、宦迹、人物、仙释等目。《四库提要》以其
西域古国名。王治鸟飞谷(今帕米尔阿赖谷地)。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300,口1000余,胜兵480。属西域都护。居民原为塞种部落,从事游牧。民俗、衣服类乌孙。三国时并入疏勒。
?—1747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札萨克辅国公※车凌巴勒长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随额驸巴林郡王乌尔衮由阿尔泰征准噶尔於赫色勒巴斯诺尔。雍正六年(
官名。州同为知州佐贰。清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诸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即明代之※土州同知,秩从六品。命管理辖区内土民事务,朝贡,纳赋,听征调,率土兵随官军征伐。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升
即巴东蛮与建平蛮之合称。见“巴东蛮”(408页),“建平蛮”(15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