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阿拉
见“佛阿拉”(1096页)。
见“佛阿拉”(1096页)。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便于征调赋役,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集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洪武(1368—1398)中期,河州已设有45个里,其中东乡有12个里。后因人丁消亡、迁徙、流散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国君。字士光。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刘聪子。自幼兼习文武。光兴元年(310),父即位,封河内王、抚军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领兵4万攻晋洛阳,掠梁、陈、汝、颍,
清代蒙旗之一。乾隆二十二年(1757)置。杜尔伯特台吉伯什阿噶什裔。初驻牧额尔齐斯河流域。因惧阿睦尔撒纳侵袭,徙乌兰古木。二十二年,喀尔喀贝子车布登扎布领兵进攻叛军,收伯什阿噶什属户。建旗,使附车凌牧
即.“龙佑那”(496页)。
见“慕容盛”(2439页)。
参见“僚市”(2454页)。
清代蒙旗公地。也称官舍地,包括牧养地、荒地。可用旗的名义出租,立契约,每年征租,只要租种者不欠租粮,不得夺地。所得收益归旗府。也有不立契约而出租的土地,称白渣地,可以随时收回。
见“耶律恕”(1304页)。
见“阿资河卫”(1228页)、“阿者卫”(1209页)。
见“穆伦德克汗”(25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