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人法规

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人法规

19世纪20年代在沙俄控制下制定颁行之哈萨克法律。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头克汗死后,哈萨克汗国逐渐衰落,各玉兹小汗不服从大可汗统治,独据一方,各自为政。清朝统一西北地区后,阿布赉汗等向清廷称臣纳贡。此后,沙俄进一步向亚洲扩张,吞并哈萨克大部分地区。为加强对西伯利亚土著诸部落统治,俄国政府于19世纪20年代搜集各部落习惯法,准备编制西西伯利亚土著部落的习惯法典。西伯利亚总督斯佩兰斯基秉承沙皇旨意,搜集哈萨克的法习惯、判例,并根据沙俄统治的需要,作了某些补充。于道光二年(1822),召集熟悉哈萨克汗国法典和习惯法之巴依哈任拜等参加会议,制定了《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人法规》(或译为习惯、条例,当时吉尔吉斯人包含两部分:一是卡拉·吉尔吉斯,指柯尔克孜;一是吉尔吉斯·哈萨克,专指哈萨克),并于四年(1824)付诸实施。《法规》共有9章208条。9章的内容包括:1.关于宗教崇拜;2.关于法院和法官;3.关于证据;4.关于杀人、伤残、战斗和侮辱;5.关于窝藏和放纵罪犯;6.关于鸡奸、强奸和淫荡;7.关于勒索;8.关于窃盗;9.关于诉讼。沙俄根据《法规》,将中玉兹领地分为8个区,归西西伯利亚所属的鄂木斯克州管辖。小玉兹则被分成西、中、东3个区,并强迫小玉兹5万哈萨克人迁到乌拉尔和伏尔加河下游一带居住。哈萨克人每年必须向沙俄交纳赋税和服各种劳役。哈萨克汗国至此彻底解体。《法规》虽是在沙俄统辖下制定颁行,但其主要是哈萨克习惯法的汇集,故又称为《吉尔吉斯人的习惯》。其中包含很多哈萨克族的习惯法和汗国法典的内容,是研究哈萨克法的重要文献资料。

猜你喜欢

  • 启历

    南天国仁惠皇帝侬智高年号。自1052年五月至1053年正月。参见“侬峒起义”(1462页)。

  • 思柏

    清代满族女诗人。雍正时正黄旗满洲副都统、礼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永寿妻,诰封一品夫人,著有《合存诗稿》。

  • 花台吉

    ①见“诺木塔尔尼郭斡台吉”(1956页)。 ②指明末活动于辽宁东部的蒙古领主。

  • 詹彬

    清朝诗人。字舜辑,号玉亭。安徽宣城(今宣城县)人。回族。幼年贫苦,随父就读古寺中。雍正五年(1727)为荐举,授贵州镇远知县,署印江县事。督管军务,惩办贪官豪绅,排解汉苗纠纷,安抚苗民,深得民心,升大

  • 满洲八旗

    见“八旗满洲”(30页)。

  • 只孙

    见“质孙宴”(1467页)。

  • 牂柯十六县问答

    西南古地考证。1篇。清郑珍(1806—1864,字子尹,晚号柴翁,贵州遵义人,汉族)撰。内容详考汉牂柯郡16县,即且兰、无敛、平夷、夜郎、谈指、镡封、毋单、谈稿、同并、西随、进桑、都梦、宛温、句町、漏

  • 奔古簇

    又作奔古尔著簇、奔古尔着簇。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县境。成化六年(1470),族人龙卜节等入朝贡马及盔甲等物,赐以衣服、彩缎等。此后,其首领不断依例入贡明廷。成化十二年(1476)派米

  • 李於阳

    1784—1826清代白族诗人。初名李鳌,字占亭,号即园。祖籍山东,张姓,先世于明初迁居大理,后融入白族。高祖张克明改姓李。两岁时又随父李元章迁居昆明。自幼好学,致力于经史辞章,能文工诗。嘉庆二十四年

  • 赵信

    西汉时匈奴王。原为匈奴小王,曾于军臣单于(前161—前126年在位)时任国相。汉武帝元光四年(前131)降汉,封之为翕侯。元朔六年(前123),随大将军卫青出塞击匈奴,为前将军。独遇单于军,兵败,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