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他巴
即“古塔巴”(441页)。
即“古塔巴”(441页)。
?—1736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又称“老包”。贵州古州(今榕江)人。苗族。雍正十二年(1734),以“苗主出世”号召苗民起义,事泄,被捕,经苗民斗争,获释。十三年三月,为反抗官府敲诈勒索,与苗
元代乌思藏地区万户之一。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名宣政院
约1255—?元朝官员。祖籍西域,阿鲁浑氏。汉姓简,字和叔。成吉思汗西征时祖父哈只哈心归附,东迁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父阿散,仕元,任大名路税课提领,遂居大名(今河北大名)。幼读儒书。仁宗皇庆元年
傣语音译。明代傣族麓川(治今云南瑞丽县)思氏地方政权中的统兵官。《百夷传》:“昭纲领千余人”,相当于千夫长,其上有万夫长※“昭录”,其下有※“昭伯”(百夫长)、※“昭哈斯”(伍什长)、※“昭准”(什夫
宋代对抚水州诸少数民族之泛称。抚水州,唐时隶黔南,辖抚水、京水、多逢、古劳(今贵州三都、广西环江一带)四县。居民有区、廖、潘、吴、蒙诸姓。蒙姓为酋长,据有上、中、下三房及北遐一镇。其余四姓为平民,以种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大昭寺商卓特巴。噶伦伊喜洛布汪曲逝世后,于光绪十八年(1892)暂署噶伦。二十九年(1903)革职,三十四年(1908),复被十三世达赖喇嘛起用。宣统元年(1909),
见“乙毗沙钵罗叶护可汗”(5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之东。东至卓克乌苏接本部左翼中旗,西接军台,南至哈沙图,北接本部左翼右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墨尔根岱青车棱来归,三十年,授札萨克
辽代部族名。一作岩母部。为辽国外十部之一(又记为辽属国),对辽时叛时服,各有职贡,犹唐之※羁縻州。辽于北面属国官中设有嵓母部大王府。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