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钦达拉
清代四川孔撒土司弟。藏族。乾隆二年(1737),瞻对土司因地方纠纷,终年不休,经其从中调解始息。诏四川总督遴员勘查地界、分疆,授安抚使职,遂与其兄分析地土,领麻书土司。五十七年(1792),随福康安西征廓尔喀有功,诏封霍尔五家土司为招讨司、宣抚司、长官司等职,总属于孔撒土司管辖。
清代四川孔撒土司弟。藏族。乾隆二年(1737),瞻对土司因地方纠纷,终年不休,经其从中调解始息。诏四川总督遴员勘查地界、分疆,授安抚使职,遂与其兄分析地土,领麻书土司。五十七年(1792),随福康安西征廓尔喀有功,诏封霍尔五家土司为招讨司、宣抚司、长官司等职,总属于孔撒土司管辖。
1740—1794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年都乎家。由东科·索南嘉措活佛等认定为阿旺程列之转世,由堪庆·根登嘉措受戒出家。乾隆十三年(1748),由千名僧人组成仪仗队迎至隆务寺坐床,后居塔尔寺
隋时※突厥始毕可汗宠臣。主持对隋贸易事务。隋大业十年(614),隋臣裴矩以始毕可汗众渐盛,献策分其势,谋除其左右臂。密约史蜀胡悉至马邑(治今山西朔县)互市。裴矩伏兵于马邑,诱而斩之。事发后,又以讨叛为
见“丹贝坚赞”(378页)。
明代云南威远州傣族首领。被明封为威远州(治今云南景谷县)土知州。永乐二十二年(1424),入朝贡马及方物,赐以钞、纻丝、罗纱。宣德三年(1428),复遣头目招刚等进贡,赐以织金纻丝、纱罗及信符。以其地
1584—1635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红帽系六世活佛。藏族。与云南丽江纳西族土司木土增结缘,留居丽江传法,协助木土司刻印藏文大藏经。木土司根据蔡巴《甘珠尔》经底本主持刻印,特邀其编纂和校订,明万历三十六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一作阿荟部。原为一氏族,据《周书》称,奚族早期有五部,“有阿会氏者,最为豪帅,五部皆受其节度。”入唐,发展为部落。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
?—1600满族将领,满文创制者之一。伊尔根觉罗氏。世居呼纳赫(今无考)之地,隶满洲镶黄旗。被努尔哈赤封为十扎尔固齐(蒙语,意为判事官)之一,位仅次于费英东。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闰十一月,与额亦
即“术堵”(490页)。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中奴隶之一种。其地位与另一类最低级的奴隶“宁更”相似,无任何人身自由与权利。参见“更”(1048页)及“宁更”(625页)。
明广西崇善县土司。宣德元年(1426),为扩充辖地,率众攻占左州县城,执土官,夺其印,占据40余村峒,大肆掳掠。竖旗帜,僭称王,封官建制,并大量制造火器,袭击邻近州县。朝廷令总兵顾兴祖会广西三司剿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