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昆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1356元朝大臣。康里人。字士廉。冀国公秃鲁子。母为宁宗乳母。初充顺帝宿卫,有口才,深受宠信,累官殿中侍御史。因恃势谋害大臣脱脱,贬南安,后召为礼部尚书,迁同知枢密院事。因趋附右丞相脱脱,与左丞相
1324—1365元顺帝皇后。蒙古弘吉剌氏。毓德王孛罗帖木儿之女。后至元三年(1337),立为皇后。生皇子真金,2岁夭亡。性节俭,不妒忌,以礼法自持,严掌内宫事,深受顺帝敬重。
参见“藏币”(2567页)。
古族名。参见“林胡”(1291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土拉河,东至乌克库木尔,西至拜图接本部中右旗,南至布蕴奎接军台,北至车根察罕诺尔。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五十八年(1719)原协理旗务之辰丕勒多尔济随哲布尊丹巴入觐,请
北朝时高昌王。一作子坚。祖籍金城榆中(今兰州榆中县)。高昌王※麹嘉子。北魏正光四年(523),父卒,继为高昌王(一说嘉卒,继位者为麹光,其至531年始为高昌王,建元章和)。时关中战乱,与北魏联系一度中
①契丹语。亦作“曳剌”、“夜剌”;《武林旧事》记为“爷老”;唐代史籍译作“曳落河(何)”(多一尾音);清代改译为“伊喇(注音“伊喇河”)”。其意:(1)健儿,或壮士。《新唐书·安禄山传》:“曳落河者,
傣语音译,傣族对“小乘佛教”的称谓。宗教界又称为“南传佛教”或“南传上座部佛教”,源于古印度部派佛教之上座部。公元前3世纪传入锡兰岛(今斯里兰卡),后经中南半岛传入中国,主要为傣族所信奉。与傣族相邻的
1281—1334元朝大臣。字止所、兼山。畏兀儿人。中书平章政事※阿鲁浑萨理长子。自幼好学,有远识。18岁,从丞相答失蛮入宿卫。至大元年(1308),任集贤学士,阶正议大夫,度量弘扩,以荐贤举能为事。
清末内蒙垦务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任务为丈放河东、河西12台站土地。河东为归化站、萨录庆站、托克托县属杜尔格站、和林县属林格站等6站,河西为东素站、萨拉齐属吉克苏站等6站。计放出已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