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的社会组织。又称合款、合榔。湖南、贵州、广西苗、侗、水、布依等民族村寨组成的带有农村公社性质的社会组织。宋代记有:“彼此歃血誓约,缓急相援,各门款”(见《溪蛮丛笑》)。款,有大小之分,小款由三五或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设置,以部人广佑等为指挥。《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可河卫称作噶哈河卫和噶哈卫。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又作哈尔噶里克。《清史稿》作哈哈里克。原为清朝叶尔羌办事大臣所属城南回庄,设有五品阿奇木伯克。光绪九年(1883),置叶城县,隶莎车府。即今新疆塔里木盆地南
见“兀者后卫”(1111页)。
见“法因河卫”(1505页)。
?—1784清朝将领。甘肃西宁(今属青海省)人(一说为固原人)。回族,乾隆五年(1740),由行伍拔把总。十七年至二十二年(1752—1757)累升至千总。后随军西征蒙古准噶尔部,平定阿睦尔撒纳之叛乱
西辽感天皇后萧塔不烟年号。约1144—1150年,凡7年。
清朝派驻西藏地方最高行政官员。全称“钦差驻藏办事大臣”或“钦命总理西藏事务大臣”亦称“西藏办事大臣”,藏语借用满语称“安办”意为“钦差”。康熙四十八年(1709),首派侍郎赫寿入藏协助拉藏汗办理西藏地
573—608隋朝少数民族地方官员。岭南宁越郡钦州僚人(壮族先民)。隋朝钦州刺史※宁猛力次子。开皇十四年(594),入朝,授大都督。仁寿二年(602),加赐仪同三司。卒于任上,葬钦州石狗坪。
契丹语地名。据考证,即宋人所记“云中甸”,为云中县(今山西大同)境郊野之地。契丹六院部大王及都监秋冬居址。辽道宗耶律弘基常幸此驻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