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跋
见“捺钵”(2037页)。
见“捺钵”(2037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一级单位)名。辽12宫下均设抹里。婆浑昆母温为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之一抹里。
①清代八旗编审人丁之称。其制3年编审1次。沿用“三年则大比”(《周礼·小司徒》)古制,原义即每届3年再次简阅天下民数、民实(指地亩、牲畜、房屋等生活资料数目。周代民间基层组织:五家立一“比”,五比为一
藏传佛教寺院。在甘肃天祝县城土鲁坪与普贯山间之水磨沟内。因位于连城妙因寺以东,故名。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喜饶尼玛初建,后渐兴盛,达隆活佛罗桑尼玛曾任此寺法台。初,先后为萨迦派和噶举派寺院。清乾
即“大对卢”(81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温克、鄂伦春语音译,意为“山神爷”。亦译作“白那恰”。流行于今内蒙古和黑龙江省鄂温克、鄂伦春、赫哲、达斡尔族地区。旧时,诸民族的猎民和放木排者均信仰和祭祀。认为,山中的一切野兽由它管
1875—1940清末民国时期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色丹那木济尔长子。光绪十七年(1891),金丹道教起事,在拉西理和德力根保护下,乘夜越墙逃出贝子府,至奉天。清廷派军并调昭乌达盟各
参见“最玛”(2221页)。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索县境内。为哲蚌寺属部,由帕巴、尼巴、恰吾、索究、削巴、札仓诺玛等6个措哇组成。原属“霍尔王”,后供奉给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复由五世达赖转赐哲蚌寺。
解放前侗族社会的一种经济剥削形式。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存在于有租佃关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有田出租的富户,同时把牛租给佃户饲养和使用。在租牛期间,如母牛产子,则按“主三佃一”分成,不另收牛租。
见“桂布”(18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