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捺钵
见“捺钵”(2037页)。
见“捺钵”(2037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徒丹、秃丹,《高丽史》作徒怠。来源于部名。居活剌浑水(今黑龙江省境呼兰河,一说为该省通河县之付拉荤河)、上京速苏海水(今黑龙江尚志县境一水)、按出虎水(今阿什河)、葛马合窟申等
泛指凉州刺史部诸郡边塞外的羌人部落。西汉扩土开疆,凉州刺史部诸郡多接连羌人部落,划归郡县塞内的部落受郡县管辖,塞外部落属护羌校尉领护。“理其怨结,岁时循行,问所疾苦,又数遣使译通动静,使塞外羌夷为吏耳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设置之五屯河卫亦称作乌屯河卫。
?—1698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二十二世孙,郡王※腾机思第四子。崇德六年(1641),授三等台吉。顺治三年(1646),随父逃依喀尔喀车臣汗硕垒。五年(1648),
?—174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郡王噶勒丹多尔济长子。康熙三十一年(1692)父死,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三十四年(1695),赴京朝贡,赐冠服、银币
见“铁虎年清册”(1880页)。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
?—1866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
13世纪到20世纪初分布在中国新疆及中亚广大地区操突厥语族语言的部族和民族广泛使用的一种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音素文字。因其主要用于以成吉思汗次子的名字命名的察合台汗国及其后裔统治的地区而得名。察合台文
见“舍利”(14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