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回回司天监”(784页)。
422—503北魏宗室。鲜卑元氏(拓跋氏)。河间太守乐城侯兴都次子。太武帝拓跋焘时为羽林中郎,随帝南征,赐爵兴平子。献文帝拓跋弘即位,累迁侍中。讨平丞相乙浑之反,迁尚书令,改封东阳公。孝文帝宏即位后,
戎人中六支的名称。古代史籍对戎人部数记载不一。如《礼记·明堂位》作“六戎”,《周礼·夏官·职方氏》作“五戎”,《尔雅·释地》作“七戎”。此外,尚有八戎、九戎之称。均泛指中国古代西部地区各戎。据《尔雅·
见“如瓦”(936页)。
见“曲弥万户”(787页)。
参见“边务大臣”(655页)。
见“郑买嗣”(1520页)。
见“察合台”(24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