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
藏语音译,意“租地”。一般指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寺庙僧尼出租给农奴和农奴间相互出租而收取定额租的土地。在西藏土地总面积中所占比例不大,是劳役地租的一种补充形式。租额大都每年每亩耕地收租粮一克,约28市斤。
藏语音译,意“租地”。一般指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寺庙僧尼出租给农奴和农奴间相互出租而收取定额租的土地。在西藏土地总面积中所占比例不大,是劳役地租的一种补充形式。租额大都每年每亩耕地收租粮一克,约28市斤。
1419—1486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上密院创建者。生于后藏江孜的乃宁地方。于纳塘寺出家。随顿珠巴(宗喀巴八弟子之一)修习《释量集注》等经。后于哲蚌寺听杰尊·喜饶森格讲授《秘密根本七法》,博
见“彰愍宫”(2463页)。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中俄《喀什噶尔境西北界约》。1884年6月3日(清光绪十年五月初十),清朝划界大臣沙克都林扎布和俄国划界全权大臣、费尔干纳省副省长麦登斯基在新玛尔拉城签订。条约共
清代新疆地区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明代为西蒙古土尔扈特部牧地,后属准噶尔部。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设参赞大臣,隶伊犁将军。辖区东至乌隆古河,北至额尔齐斯河,南至阿鲁沁达,西至爱古斯哈
明、清四川土司(今土家族)。天启元年(1621),以“酉阳宣抚司”升置,以原宣抚使冉跃龙为宣慰使。冉氏世为土官。元末,其先祖冉如彪受封为四川酉阳军民宣慰使司(治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慰使。明洪武五
见“耶律贤”(1302页)。
参见“桑日”(1963页)。
金朝皇帝侍卫亲军的称谓。女真语“合扎”,意为亲军;谋克,百夫长之意。因以皇帝近亲领之,故名。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七年(1409)三月,葛林河等处女真野人首领秃里木等120人来朝,于其地置卫,与葛林等10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版长卫,并说清代有版长峪,在兴京(今辽宁省新宾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铸造、印制及发行的货币。藏语称“额桑”,意为“银两”,又作“藏银”,有金属币和纸币两种。旧时,西藏主要经济是以物易物,大部分货币集中少数三大领主及商人手中。西藏最初曾用尼泊尔银币,清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