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昌
汉(匈奴)刘粲年号。318年7—8月,凡1年。
汉(匈奴)刘粲年号。318年7—8月,凡1年。
见“圣玛利亚教堂”。
蒙古语音译。又译火因亦儿干。“槐因”意为“森林”,“亦儿坚”意为“百姓”,《元朝秘史》释为“林木中百姓”,又称“森林民”。《史集》称:“有些蒙古部落,其禹儿惕(营盘)在森林附近,便被称为槐因亦儿坚,即
?—约1679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纳喇氏。顺治十五年(1658),任三等侍卫,后迁二等侍卫、秘书院学士。康熙八年(1669),迁副都御史。九年,疏请划一官员罚俸制,无论升降均罚现任俸。授陕西巡抚
见“图帖睦尔”(1437页)。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仆古、仆固。游牧于土拉河以北,多览葛之东。拥众3万户、兵万人。习俗与突厥略同。先后属突厥汗国、薛延陀汗国。唐贞观(627—649)中,遣使入唐朝贡。贞观二十年(646),薛延陀汗国亡
金末官员。一作王曼庆。自号“澹游”。渤海族遗裔,王庭筠嗣子。金宣宗时,被遣至咸平(治今辽宁开原县境)授王浍辽东宣抚使。天兴二年(1233)七月,右丞相、枢密使完颜赛不行尚书省事于徐州,州粮缺乏,以行省
即“章嘉若必多吉”(2095页)。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1782清朝将领。满族。马佳氏。一等伯※和起子。初隶满洲镶蓝旗,后因功以本佐领抬入满洲正黄旗。父死,袭一等子,授三等侍卫。乾隆三十六年(1771),袭佐领。三十七年,随护军统领明亮征金川,攻甲尔木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