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王朝对治理契丹民事制度的称呼,与“汉制”相对而言。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
见“众狄”(837页)。
亦作“古尔邦”或“古录巴”。即“乌通给”(337页)。
蒙古国时期乞儿吉思首领。又译阿里替也儿、按迪也儿。13世纪初游牧于谦河(今叶尼塞河上游)流域。元太祖二年(1207),接受成吉思汗使者按弹、不兀剌招降,与※也迪亦纳勒等遣亦里克帖木儿等使臣献白海青、白
见“乌古部”(332页)。
见“劝龙晟”(398页)。
土司名。明置。成化十二年(1476),播州宣慰使司夭坝干53寨苗民举事,※重安长官司湾溪等寨苗民响应。明廷派都御史张瓒协助播州宣慰使杨辉镇剿。后改湾溪为安宁,置宣抚司。杨辉以嫡子杨爱为宣抚使。杨辉死,
见“佟佳江”(1095页)。
见“龙骨河”(497页)。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城关西南36公里处,海拔1380米。分布于乌孙山北麓琼博拉沟口东侧山前坡地。有墓150余座,分3片。琼博拉沟口东侧有100余座,中有大墓一座,封堆高2米,直径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