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政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顺年号。969—985,凡17年。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顺年号。969—985,凡17年。
高车姓氏。本漠北高车一部落。据《元和姓纂》及《通志氏族略》所述:“斛斯氏其先居广漠,代袭莫弗大人,号斛斯部”。归北魏后以部名为氏。原作斛粟氏,后改斛斯氏。初居于代北(今山西恒山及河北小五台山以北地区)
壮族民间戏曲艺术。流行于广西、云南壮族地区。用壮语演唱,说唱合一。分师公戏、北路壮戏、南路壮戏等种。师公戏亦名唱师,流行于广西河池、宜山、来宾、贵县、邕宁、武鸣等地。相传清同治间(1862—1874)
南朝齐、梁等政权对吐谷浑国的称呼。见“河南国”(1506页)。
藏语音译,意为“商官”。据史载、早在唐代,吐蕃已有此种官职,掌管商务。后藏区多有此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地区,指负责藏区地方、部落及寺庙商业经营的人。由公众推举或指定辖区内富商充任。
清末,地方政府在土族地区征收赋税时,将百姓按财产多寡所划分的等级。分为四班或五班,入第一班者最富有,二班次之,末班最穷。反映出社会上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现象较前突出,并产生了一批新的地主。
即“巴儿忽”(407页)。
见“莽苏尔”(1821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祭祀鬼神”。旧时傈僳族备供品向亡灵进行祭祀的仪式。祭祀规模比另一种祭祀仪式“尼古”要小,且即使家中无病、无灾也可行祭,如逢年过节或杀猪、羊时,饭前都要向祖先或亲友亡灵进行祭祀。
参见“拉孜”(1366页)。
西夏文译佛经。汉文本简称《金刚经》,后秦鸠摩罗什译。西夏文译者佚名。题款载西夏仁宗御校。1卷,木刻本,页面19.1×9厘米。前有说法图和发愿文。经文分32分,每分前有标题一行,如“法会因缘分第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