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术
见“耶律合柱”(1310页)。
见“耶律合柱”(1310页)。
广西壮族农民起义记略。1篇。明瞿九思(字睿夫,湖北黄梅人,汉族)撰。府江,指从桂林到平乐的一段漓江水域;右江,非今左、右江的右江,而是指红水河—黔江水域,皆壮族聚居区(有的地区分布有瑶族),故曰“诸僮
参见“初云”(1172页)。
我国傈僳族使用的一种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主要通行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境内。傈僳族原有一种以印刷体的大写拉丁字母及其变体正反颠倒的拼音文字,即老傈僳文,主要通行于宗教界。新中国成立后,在对傈僳语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九年(1754),汗车凌从子刚多尔济自准噶尔地区率众千余户归清,封札萨克多罗贝勒,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
?—1842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中试翻译举人。嘉庆十二年(1807)考取笔帖式。自道光初,历任军机章京、知府、按察使。后任府尹。任内,奏请定茧税章程,被采纳。十四年(1834),奉命往浙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珠伦河卫,并说清代珠伦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南630里。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俱蜜褚瑟城(约位于今乌兹别克斯坦杜尚别东北)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隶安西部护府管辖。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445明朝将领。字景高。祖籍安徽定远县。回族。初为府军左卫指挥佥事。曾随父南征,因功擢至右都督。正统四年(1439)征麓川。以征缅甸功,留镇云南。喜与文士交往,曾将官云南及谪戍者之诗辑为《沧海遗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造纸和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此设置。仁宗天盛(1149—1169)时期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