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归流说
书名。有关改土归流之论著。1卷。清王履阶(南汇,今属上海人,汉族)撰。内容力陈改土归流的五大理由:一曰以扩大统治区域;二曰以利用苗区木材;三曰以利开发苗区矿产;四曰以利抚绥“顽苗”;五曰以利潜移默化,感化“良苗”,披露土官对土民的黑暗统治,除重复鄂尔泰“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之外,又补充若干细节。为研究清朝土司制度史的参考资料。有《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等版本。
书名。有关改土归流之论著。1卷。清王履阶(南汇,今属上海人,汉族)撰。内容力陈改土归流的五大理由:一曰以扩大统治区域;二曰以利用苗区木材;三曰以利开发苗区矿产;四曰以利抚绥“顽苗”;五曰以利潜移默化,感化“良苗”,披露土官对土民的黑暗统治,除重复鄂尔泰“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之外,又补充若干细节。为研究清朝土司制度史的参考资料。有《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等版本。
彝族音译,意为“一般黑彝”或“一般骨头的黑彝”。解放前四川大小凉山彝族奴隶主阶级以血统划分的奴隶社会阶层之一。骨血中混入其他等级、其他民族成分而“不太纯”的一部分人。他们可用重金聘娶“诺伯”的女子,但
即“渤海”(2278页)。
又作“黄金家族”。蒙古语称“阿勒坛·兀鲁黑”,“阿勒坛”意为“金”,“兀鲁黑”意为“子孙”、“后裔”。指成吉思汗的家族,即乞颜孛儿只斤氏。蒙古国和元朝时期,作为大汗(皇帝)宗亲,其成员地位最高,享有种
?—179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台吉。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弟。因不肯追随霍集占叛乱,于乾隆二十年(1755)徙居布鲁特(今柯尔克孜)聚居区。继迁玛尔噶朗(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二十四年
拉祜语音译,意为“一筒”。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一种量器。相当于汉族的2升。5筒为1斗,1斗约为6.5公斤。
见“木束河卫”(259页)。
旧时鄂伦春人的一种原始住房。鄂伦春语音译。亦作“斜仁柱”。“仙人”意为“木杆”,“柱”是“房子”的意思。俗称“撮罗子”,毕拉尔路鄂伦春人称※“楚伦安嘎”(尖房子)。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和黑龙江省。
?—535北魏大臣。河南洛阳人。鲜卑长孙氏(拔拔氏)。魏上党王长孙道生曾孙,殿中尚书长孙观子。原名冀归。6岁降袭上党公。孝文帝以其幼承父业,故赐名稚(《北史》,避高宗治讳,写为幼),字承业。史称其聪敏
1879—1941民国时期新疆地方军阀。字德庵,甘肃导河(今临夏县)人。汉族。清宣统元年考取拔贡,后入甘肃高等学堂。与杨增新有师生之谊。1914年入新疆,初任军务厅书记官,后历任阿克苏、疏附(今喀什)
隋时突厥汗族。阿史那氏。为地区小可汗。隋开皇三年(583),与阿波可汗同随沙钵略可汗拒战隋军,兵败。素睦于阿波,为沙钵略所忌,发兵击之,败后亡奔达头可汗玷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