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宪纲要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书“吏礼”、“户杂”、“刑名”、“兵工”各项。从以上两处可略窥其内容、体要。漕运规定为《元史·食货志》所未载。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书“吏礼”、“户杂”、“刑名”、“兵工”各项。从以上两处可略窥其内容、体要。漕运规定为《元史·食货志》所未载。
汉西域车师前国官名。言降附之义。位在王、侯、将、都尉之下。主司军事。
渤海王国置。为西京鸭渌府所辖四州之一,领安丰、渤恪、隰壤、硖石4县。州治故址众说不一,或说在今吉林省长白山朝鲜族自治县南惠山镇;一说为该县长白镇;有说为该省安图县仰脸山城;又说为抚松县城。辽灭渤海后县
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光绪十四年(1888),西藏人民抗英斗争因清政府投降政策失败,英国迫使清政府于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1890、3、17)在加尔各答订立此约。签订人为驻藏大臣有泰和英国
解放前云南大理喜洲白族地区以严宝成、董澄农、杨炽东、尹辅臣四大资本家为代表并包括“八中家”和“十二小家”在内的资产阶级集团。多系封建地主或官僚出身,相互间多有密切的亲属关系。他们以下关和昆明为中心,分
即“头人会议”,也称“最高会议”。旧时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土司直属行政机构名。一般逢土司逝世,讨论其发丧和继承问题,或商定大头人的任免等重大事件才召开。除四大“涅巴”(管家)参加外,势力较大的大头人以
“隔蔑”,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大隔蔑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抹里。是宫下另有一抹里名“小隔蔑”。
即西州回鹘。因其王称阿萨兰汗故名。参见“西州回鹘”(703页)。
见“文干”(385页)。
?—1350元朝大臣。又译别里怯不花。蒙古弘吉剌部人,燕只斤氏。字大用。丞相阿忽台子。至大年间(1308—1311),侍明宗子和世㻋于藩邸。后入国子学。延祐三年(1316),随和世
元代管理地方寺院僧尼事务之官署名。元初置宣政院(初名总制院),命帝师(藏传佛教萨迦教派高僧)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至元二十八年(1291),于杭州设行宣政院。至大四年(131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