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施主的布施、化缘所得,包括土地、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一般设※德木奇主之。下设※尼尔巴,尼尔巴下设翁卜,各有专司。
见“宇文泰”(897页)。
一种以父亲确认血统、传承世系和财产的氏族制度。亦称父权制。一般存在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至金属器时代。是继母系氏族之后,石器工具进步,原始农牧业显著发展的产物。其基本特点是:共尊一个传说的男性为始祖,世系
见“丁鹤年”(15页)。
辽封爵。景宗(耶律贤)保宁元年(969),耶律隆先受封。隆先,人皇王耶律倍子。受封后兼政事令,留守东京,有惠政。后与统军耶律室鲁同讨高丽有功,还,卒。
唐时文献中对海南岛少数民族称谓之一。见刘恂所作《岭表异录》。作者于唐昭宗朝(888—904)时曾谪居海南岛,在其著作中以此名称呼当地少数民族,即后来之黎族。
1285—1347元朝大臣。蒙古蔑儿乞氏。谨只儿之子,中书右丞相※伯颜弟。初扈从武宗,继侍皇太子爱育黎拔力八达于潜邸,任典用太监。仁宗延祐至英宗至治年间,历任吏部郎中、侍郎、兵部尚书、典瑞院使,迁大都
1803—1865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五十任堪布。藏族。早年入时轮扎仓,获噶让巴学位。由于诵经达到标准,获得然降巴称号。后入闻思堂学级,学完五部大论,由德赤仁波且受具足戒。37岁,任恰达玛职。次年,获多
见“搜谐若鞮单于”(2194页)。
见“屋质定变”(17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