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达
拉祜语音译,意为“丢伴”。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对离婚的称谓。在当地离婚比较自由,但必须举行一次简单仪式方得社会公认。仪式由村寨头人和本家族长主持,提出离婚的家庭通常只需用鸡煮一锅稀饭,另备一些酒菜及烟、槟榔等,请本村及本家老人吃一顿即可。因当地普遍实行妻方居住制,离婚后,男子将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衣物及离婚前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平分后带走,所生子女一律归女方,男方可不负任何教养之责。
拉祜语音译,意为“丢伴”。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对离婚的称谓。在当地离婚比较自由,但必须举行一次简单仪式方得社会公认。仪式由村寨头人和本家族长主持,提出离婚的家庭通常只需用鸡煮一锅稀饭,另备一些酒菜及烟、槟榔等,请本村及本家老人吃一顿即可。因当地普遍实行妻方居住制,离婚后,男子将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衣物及离婚前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平分后带走,所生子女一律归女方,男方可不负任何教养之责。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八世达赖喇嘛※强白嘉措之兄。恃势肆行舞弊,夺占地亩,崇信红喇嘛,轻视第穆呼图克图、济咙呼图克图,亏缺达赖喇嘛商上物件,对来藏礼佛者应得之费,亦减半发放,故于乾隆五十五年(1
见“宇文泰”(89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托罕河卫。永乐九年(1411)二月,督罕提吉儿女真首领马吉尔等来朝,以其居地置此卫,命马吉尔为指挥。说在前苏联鄂霍次克海西岸土古尔(图呼勒)河流域。次年十月,授辽海卫
1880—1945国民党将领。名骏,以字行。山西晋城人。回族。明代回族将领※马文升后裔。幼聪明,16岁童子科考,名列前茅。清光绪二十七年(1907),参加反对巡抚胡聘之出卖孟平路矿权给英国公司的斗争。
汉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一般指年60岁以上者为“老”。汉孝景帝二年(前155)令男子年20始服役;晋武帝平吴后定男子年16以上至60为正丁,年12以下,66以上为“老小不事”
清四川甘孜土司。藏族。原为百户,封安抚司。宣统元年(1909),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他愿呈缴印信、号纸及所辖上、下官寨两所,并百姓寺院。后经川督赵尔丰奏请,准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
纥石烈部首领。女真族。居活刺浑水(今呼兰河)诃邻乡。兄弟7人,素有名声,为众所服。乘温都部乌春等起兵反叛劾里钵(世祖)之机,约集乌古论部骚腊勃堇(部落长)、“富者”(部落贵族)挞懒、海罗勃堇等掳掠野居
见“制举宏词科”(1454页)。
书名。原名《泽贺召片领宣慰法》,系用傣文记录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统治者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历代谱系之专书。与※《泐史》相校,更为简略。从叭真于宋淳熙七年(1180)就任第一代召片领始,至三十五代
唐代吐谷浑王族慕容明之字。见“慕容明”(24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