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达奇
见“巴尔达齐”(414页)。
见“巴尔达齐”(414页)。
指说唱蒙古族英雄史诗《江格尔》的民间艺人。多为新疆蒙古族人,尤以出身于土尔扈特部者为最多,说唱最好。解放前,凡水平较高艺人,常被富户请至家中说唱,听说极众。是新疆蒙古族人民重要文娱活动之一。《江格尔》
1351—1413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坎长子。明洪武二十四年(傣历753年,1391),父卒继职,任宣慰使。时领地扩展至勐勉(普洱),分封诸子世守
即“额林哈毕尔噶山”(2537页)。
?—1292或1301元朝宗王。又译南木合、那没罕、那木干、诺穆罕。蒙古孛儿只斤氏。※忽必烈汗子。初以高道为说书官,师事之。至元三年(1266),封北平王。八年,受命统诸王7人出镇西北,讨叛王海都,建
匈奴姓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汉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南匈奴呼韩邪单于入居西河(今内蒙古东胜县东南)后,栗籍骨都侯驻屯代郡(治今山西阳高县西北),领部众为汉戍边,御北匈奴。
书名。清果亲王允礼撰。上下两卷。雍正八年(1730),准噶尔侵扰西藏,移达赖喇嘛于泰宁。十二年(1734),准噶尔请和,清廷命作者往泰宁,办理达赖喇嘛返藏事。此书即其以游记体裁逐日所记往返途中亲见之事
①湖泊名。共有7小湖,汉名七星潭。蒙古语称“七”为“多伦”,称“湖”为“诺尔”,故名。一作多伦泊。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北上都河西岸。 ②厅名。元上都路故地。明为开平卫。辖境相当今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及
明清时壮族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一带壮族土司中。土官娶妻,以五色缨络盛土司官印为聘。过门时,新娘悬印于项下。婚后,此印即归其妻掌管,故名。土官为其妻筑高楼以居之,称“印楼”。民间纳赋税满千钱者,需另给
唐代少数民族地方官员。岭南道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出身钦州豪门大酋。唐宁越郡都督※宁长真之孙。唐天授至天宝年间,先后被朝廷委任龙州、爱州、郁林州牧,后擢新州、封州刺史。卒于任上,归葬故里。
即“扎里赤”(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