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古部名。见于《元史·世祖纪》。元代分布于威州(属宣政院辖地,在今四川阿坝地区汶川县一带,治汶川西北)汝凤川。元至元七年(1270)五月,汝凤川番族8千户内附,其酋长入朝,授宣命,赐金符。
即“徒单镒”(1891页)。
清中叶官员。满洲正黄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字松亭。嘉庆二十四年(1819)举人,道光六年(1826)进士,后官侍讲、陕西知府。著有《伊尔根觉罗氏家谱》。
明末清初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塔尔寺阿嘉呼图克图一世。“阿嘉”藏语意为“父亲”。传说为宗喀巴父亲的转世,故称。出生于青海塔尔寺阿昌地方。曾获塔尔寺“格西”学位。康熙二十五年(1686),任塔尔寺堪布
清末管理边务财政收支之措施。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边务收支局,并制定管理章程:设总办1员,禀承边务大臣总司出入款项;提调禀承边务大臣及总办稽核一切出入款项;设5科,由总办选专员,边务大臣核准,专办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
藏语音译。意为商业税。指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派官员或包税人,在各季节性农牧交换的商业集会地点,向参加交换的农、牧民商人等征收的交易税。一般以交易品总额的大约十分之一计征。西藏民主改革后已废除。且对农牧交换
见“噶厦”(2498页)。
清代贵州苗族大起义。因发生在咸丰五年至同治十二年(1855—1873)之间,史称“咸同起义”。参加起义苗民达百万之众,遍及贵州东、东南及中部150余州县,延续达18年之久,是清代最大的一次苗民起义。苗
?—1675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吴雅氏。初任主事、员外郎郎中。康熙六年(1667),授内秘书院侍读学士。十年(1671),改翰林院侍读学士,充经筵讲官、日讲起居注官,后擢掌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