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蒙协定
抗日战争时期汪精卫南京伪“国民政府”和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缔结的协定。1941年春汪伪政府代表周佛海与伪蒙疆政府代表李守信等在日本操纵下,于青岛签订。以共同“反共”为宗旨的协定。伪蒙疆政府承认汪伪南京政府是中国正统的政府,南京伪政府承认伪蒙疆联合政府是“高度自治”政府,允许用成吉思汗纪元和四色七条旗为政府旗帜,并可在长城各口驻兵,以此确立两个傀儡政府之间的关系。
抗日战争时期汪精卫南京伪“国民政府”和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缔结的协定。1941年春汪伪政府代表周佛海与伪蒙疆政府代表李守信等在日本操纵下,于青岛签订。以共同“反共”为宗旨的协定。伪蒙疆政府承认汪伪南京政府是中国正统的政府,南京伪政府承认伪蒙疆联合政府是“高度自治”政府,允许用成吉思汗纪元和四色七条旗为政府旗帜,并可在长城各口驻兵,以此确立两个傀儡政府之间的关系。
见“头克汗法典”(632页)。
?—175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郡王。藏文史籍作达赖巴图尔。后藏人。藏族。噶伦※颇罗鼐之子。乾隆四年(1739),委任头等台吉,管理藏北39族、达木蒙古。十二年(1747),承袭其父郡王爵。任职后,虐使
匈奴官名。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始置,分左右。为单于十大重要辅臣之一。位在左右大将之下,左右大当户之上。其号世袭,各有分地。左大都尉驻匈奴东部,右大都尉驻西部。分别统军,指挥作战,为匈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撒拉尔,简称撒拉,意为“领兵官”,一说部族名。元称撒剌、撒剌儿,明称沙剌、沙剌族,清称萨拉、萨拉尔、撒喇以及循回、撒拉回等,主要分布在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及甘肃
①古地名。四川灌县。原名都安,晋时属汶山郡,曾改为常安。晋元康八年(298),汶山兴乐县羌、胡起兵,与益州西夷校尉麹炳、牙门将孙眺战于常安。 ②陕西长安。晋太元十一年(386),羌人姚苌建立后秦,即帝
见“斡儿乞纳”(2427页)。
见“延宠”(818页)。
见“铁穆耳”(1879页)。
参见“三顺王”(49页)。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近人研究认为应作“太和睑”,因治所在太和城(今大理旧县城南十五里太和村),系南诏首府,王直接统辖,设官治理。参见“十睑”(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