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夸兰大”(720页)。
清宗室。字嵩山。满族。爱新觉罗氏。康修亲王崇安之子。袭镇国将军。爱好诗文,善书法。诗宗盛唐,书法赵文敏。晚年独居一室,不与人接,诗多散佚。
即“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444页)。
后突厥汗族。※乌苏米施可汗之子。受命辖西杀。唐天宝(742—756)初,拔悉密、葛罗禄、回纥3部共攻后突厥,其父败亡,遂与西叶护阿布思率5千帐降唐,受封怀恩王。
官府强行购买民间货物的措施。源于唐、宋,金、元沿之。元代,凡军用马驼、料草,宫廷所用缎疋、皮货等,均按户等高下,田产多寡分摊,诸色户与民均当。军、站户一度获免,以钱助民和买。其制弊端甚多,由于官府给价
即“秦城”(1797页)。
鄂伦春族旧时住屋的一种。鄂伦春语音译。俗称“土窑子”。流行于今小兴安岭地区。毕拉尔路鄂伦春人解放前冬季多住这种房。其构造是:在地上挖一长方形、一人多深的坑,上以圆木搭盖,铺以蒿草,培土踩实。坑内有冷铺
指清代旗分佐领。雍正元年(1723),世宗胤禛以努尔哈赤、皇太极已将“旗分佐领”分与诸王,认为此等佐领原非“包衣佐领”可比,诸王等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恣意虐使。包衣佐领,即※内佐领,皆服役于皇室、王公府;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额伊瑚卫。永乐四年(1406)三月,女真首领例罗等21人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命例罗为指挥同知,余为千百户镇抚。正统十年(1445)十二月,卫指挥奴答曾入京朝贡。治
18至19世纪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发展起来的早期奴隶制社会形态。20世纪初整个怒江地区约有奴隶3000余人,其来源主要通过收养、掠夺、买卖或人身抵债等方式,以童奴和年青女奴为多,大都以养子或养女身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