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黑苗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许保”(496页)。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许保”(49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呼鲁河卫,并说清代有呼鲁河,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西南500余里,流入赫尔苏河。
见“招讨使”(137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伦卫。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四年(1406)所设麦兰河卫、永乐五年正月所设木兰河卫均称作穆伦河卫。
见“崇祥总管府”(2061页)。
居于台湾山地的高山族一支。人口有1万多(1975年)。分布从卑南主山的南部到大武山以北的地区,包括环绕浊口溪、隘寮溪及大南溪上游山地,分属今屏东县的三地、雾台,高雄县的多纳及台东县的卑南、大南诸乡。据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亦作乌拉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奴儿哈等处女真野人首领准土奴等178人来朝贡方物,以其居地置卫,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所记与永乐四年(1406)八月所
契丹皇族三父房之一。为对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二伯父※耶律岩木后裔的称呼(所称“孟”者,因大伯父※耶律麻鲁无后)。连同三伯父释鲁后裔(※仲父房)和诸弟后裔(※季父房,以阿保机父排行而论)合称※三父房,或皇
?—1368元末大臣。康里人。字明德。益国公斡罗思子。初为仁宗宿卫,历任大宗正府掌判、上都留守、江西、河南、辽阳行省平章政事。顺帝至正十年(1350),调江浙行省。次年,遣军镇压江东、浙西之红巾军。十
①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号噶尔玛岱青和硕齐。绰罗斯氏。※巴图尔珲台吉弟墨尔根岱青长子。康熙年间屡遣使向清廷纳贡,获厚遇。因部落繁盛,势力较大,二十二年(1683),清廷允其贡使与噶尔丹、阿玉奇等各部
见“辖里尀”(24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