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食牺牲团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参见“萨迦五祖”(2010页)。
古族名。羌人的一支。春秋前已分布于今青海东部积石山至贵德、河曲一带,又称河曲羌。其居地古称赐支,故汉代又称赐支羌。因古代汉文史籍中常将西北地区少数民族泛称戎羌,故亦称析支戎。汉以后不见记载。
见“炒花”(1502页)。
?—761唐朝将领。高句丽人。王氏。入居营州(今辽宁朝阳)。以功授右卫将军、关西兵马使,从征九曲(今青海东南部黄河曲流处)。玄宗天宝十三年(754),加金城郡(今甘肃兰州市)太守。翌年,兼太常卿,充元
见“耶律阮”(1301页)。
唐时龟兹王白诃黎布失毕之相。贞观二十二年(648),辅白诃黎布失毕御唐军阿史那社尔,拨换城(今新疆阿克苏县)失陷时,独逸出,引西突厥军助战,杀唐军留守之安西都护郭孝恪及子。后为阿史那社尔败,执送长安,
解放前我国云南省怒江地区的傈僳、怒、独龙等民族一种古老的渡河交通工具。上述民族地处高山峡谷,境内河流湍急,过去人们渡河大多以竹篾编成粗索,固定在河流两岸的山坡上,一端高一端低,通常两根并排,相距不远,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东部阴山北麓草原地带。明为大同边外地,嘉靖中(1522—1566)入蒙古西土默特。清乾隆后为宁远厅地,光绪二十九年(1903),析科布尔巡司置厅。民国初改县。
清代内蒙古5路驿道之一。康熙三十一年(1692),由内阁学士德珠负责建立。杀虎口因在西,称为西口。从北京至杀虎口930里设14站,从杀虎口到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210里,除杀虎口内地所设1站外,
清代喀尔喀蒙古各部贵族的一次会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准噶尔部噶尔丹率兵攻掠喀尔喀蒙古,喀尔喀3部数十万众投清。清政府为加强北方边防和对喀尔喀蒙古的管理,于康熙三十年(1691),召集喀尔喀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