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什丹巴尼玛
见“第三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1860页)。
见“第三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1860页)。
藏语音译,意“私人庄园”。一般指旧时中央王朝、原西藏地方政府和各大世家、大活佛封授给贵族、世袭头人、扈从等私人占有的祖业庄园。有时也指在政府供职临时领有的作为薪俸的庄园。参见“谿卡”(2579页)。
见“夜落纥”②(1497页)。
①布依语音译。又称“寨老”。布依族旧时村寨头人。流行于贵州部分地区。在自然村寨中,共同推举寨中德高望重的老人来担任。职责为:维护和行使乡规民约,调解民事纠纷,与邻寨共同商讨某些御外事件等。 ②参见“都
?—1796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姓栋鄂氏。陕甘总督※永常子。乾隆六年(1741),授三等侍卫。十三年(1748),随提督岳钟琪征金川,获一等功,擢二等侍卫。十七年(1752),晋头等侍卫。十八年,
旗地红册内所载的余地。清代诸如存留、丈余、旗退、绝户等项旗地的总称。入关初以圈地分给旗人而尚有存留,八旗、内务府等机构陆续清丈出来的余地,丁缺之户退交公中之地,驻防旗人交出在京所受之地,户绝而又无人承
元朝大臣。哈刺鲁氏。奥鲁总管※铁迈赤孙,兵马尚书※虎都铁木禄侄。初隶土土哈部下,充哈刺赤。至元二十四年(1287),从世祖平定诸王乃颜之乱。二十六年,充博儿赤(司膳)。成宗大德四年(1300),任中书
亦称“狭隘民族主义”。是一种与大民族主义相对的,以孤立、保守、排外为特征的民族主义。是剥削阶级思想在民族关系上的反映。在多民族国家内,地方民族主义的主要特征一般表现为:片面强调和夸大本民族的优点和特点
怒语音译,意为“盛漆之碗”。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傈僳等少数民族对生漆的计量单位。分大、中、小、次4种。当地少数民族很早便栽培漆树,刈下的生漆除一小部分留作自用外,大多拿到集市上与外族换取生产和生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
即“诺曷钵”(19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