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麻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亦马河卫、尼满河卫。永乐八年(1410)二月,与甫儿河等二卫同时设立。治所在今乌苏里江以东伊曼河流域。宣德八年(1433)八月,亦麻河等卫指挥佥事抄刺李等入朝贡方物。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亦马河卫、尼满河卫。永乐八年(1410)二月,与甫儿河等二卫同时设立。治所在今乌苏里江以东伊曼河流域。宣德八年(1433)八月,亦麻河等卫指挥佥事抄刺李等入朝贡方物。
甘肃省方志,吴祯撰,清刘卓增订,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修,四十二年(1563)金台刘氏仕优堂重刻。正文共4卷,卷首1卷,卷1地理志,包括沿革、郡名、分野、形势、疆域、山川、城池、桥梁、里廓、古迹、
西晋起义首领。族属匈奴。郝散弟。惠帝元康四年(294)五月,随兄起兵反晋。八月,兄被冯翊都尉杀害后,于六年五月,复与冯翊(治今陕西大荔县)、北地(治今陕西耀县东南)之马兰羌、卢水胡举兵反晋,攻北地,杀
水族称一片地方为埲。元朝在今贵州荔波县地置州,分16埲。设土司后,为土目一级行政单位。设埲目总理其地事务。至元十三年(1276),降州为县,改属湖广行中书省庆远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明洪武(136
1852—1917清朝大臣。字清弼。蒙古镶兰旗人。巴岳特氏。同治十三年(1874)进士。出任山西知县。光绪二十年(1894),调出山西冀宁道,晋按察使。迁湖北布政使。二十六年(1900),任湖广总督。
1746—1809清代文史学家。江苏阳湖(今武进)人。字稚存,一字君直,号北江。乾隆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充国史馆纂修官,参预修撰《高宗实录》,旋督贵州学政。嘉庆四年(1799)以直言朝政获罪,谪戍新疆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杂布提默克塔布伯克、沙卜提莫提克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教授经文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解放前新疆维吾尔族清真寺寺有地。在维吾尔族聚居区的城乡中,到处都分布着大小不一的清真寺。在乡村,除个别寺没有寺有地外,一般都有3—5亩,或十数亩地。中等的则有40—50亩,最大的有400—500亩。在
1965年发现于新疆阿勒泰县城西南约12公里处。有石人、墓葬数十处。墓葬分两种:一为单棺葬,棺前立石人像;二为双棺葬,有矩形石垣,长宽约数十米,石棺在垣内,左右对称,石人立于垣前。石人一般为1个,也有
?—1727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枢勷子。幼年丧父,由其叔※赵枢赞代掌土司事务。康熙三十一年(1692),袭临洮卫指挥使职,管理土司事务。雍正五年(1727)病卒。
书名。清政府为维护和巩固对内蒙古的统治,在蒙古族习惯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套法规。崇德八年(1643)初颁,乾隆六年(1741)重订,六十年(1795)再次增订,以蒙、满、汉3种文字刊印颁行。共12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