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
山名。又名黎母山。在今海南省琼中县境,因山有五峰如指,故名。主峰高1879米,“其高际天”,“云雾凝蔽”,为该省第一高峰。群山中散布许多大小不一的丘陵和河谷盆地,有丰富的热带植物资源,历史上就是黎族的聚居地。自古以来流传着许多有关它的赞美诗歌和神话故事。
山名。又名黎母山。在今海南省琼中县境,因山有五峰如指,故名。主峰高1879米,“其高际天”,“云雾凝蔽”,为该省第一高峰。群山中散布许多大小不一的丘陵和河谷盆地,有丰富的热带植物资源,历史上就是黎族的聚居地。自古以来流传着许多有关它的赞美诗歌和神话故事。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初为柔远司,继改旗籍司,乾隆二十九年(1764)改为典属司。掌管外札萨克各部旗疆域、封爵、会典、军旅、驿递、蒙藏各地喇嘛及恰克图贸易等事。为管理西藏事务,特设驻藏大臣两人,
见“曷术部”(1652页)。
清代地区名。指新疆维吾尔族聚居区。清朝称维吾尔人为“缠回”,故名。嘉庆九年(1804)所刊《回疆通志》,即为这一地区的方志。其中包括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叶尔羌(今莎车)、和阗(今和田)、乌什
见“北平蒙藏学校”(536页)。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即“流求”(1942页)。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1738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初由笔帖式补授云南景东府同知。康熙四十五年(1706),迁直隶广平府知府。历官大名道、广东按察使、安徽布政使。五十九年(1720),颍州知府王承勋讦告其需索规礼,庇
参见“撤满甫尔”(2495页)。
见“别失八里”(10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