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司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三等级。包括典礼司、都转运司、陈告司、都磨勘司、审刑司、群牧司、农田司、受纳司、边中监军司、前宫侍司、鸣沙军、 卜算院、养贤务、资善务、回夷务、医人院、华阳县、治源县、五原县、京师工院、虎控军、威地军、大通军、宣威军、圣永地居等。用12两铜镶银印。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三等级。包括典礼司、都转运司、陈告司、都磨勘司、审刑司、群牧司、农田司、受纳司、边中监军司、前宫侍司、鸣沙军、 卜算院、养贤务、资善务、回夷务、医人院、华阳县、治源县、五原县、京师工院、虎控军、威地军、大通军、宣威军、圣永地居等。用12两铜镶银印。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
?—1876清代蒙古族王公。阿拉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阿拉善旗札萨克和硕亲王囊都布苏咙子。道光二十四年(1844),受命袭父爵。咸丰二年(1852),以铁完库里和卓等窜扰天山南路卡伦,偕内外札萨克汗、
见“夜落纥” ②(1497页)。
旧时云南西盟地区一带佤族一种传统的宗教活动。当地群众认为木鼓能通神,是众人崇拜的对象。用长约两米的粗大树干挖空而成。每年二月各个村寨都进行制作木鼓,由一户或二三户主动提出,担负出牛、酒等祭品。由青壮年
1504—1536明朝将领。安徽凤阳府定远(今安徽定远)人。回族。沐昆之子。正德(1506—1521)年间,父死,嗣黔国公,佩征南将军印镇守云南。嘉靖(1522—1566)中,征寻甸、武定之叛,以功加
即“蛮书”(2272页)。
见“契苾明”(1565页)。
官名。清代在川、滇、黔、甘、湘、鄂等少数民族聚居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首领或大头目充任,颁给印信或号纸,为五种土弁之一。秩正六品或从六品。管理本辖区军民事务,按例进贡,有的纳粮。遇战事听调随官军出
?—567北周起义首领。族属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武帝天和二年(567),乘延州(治今延安市城东延河东岸)总管宇文盛率众筑银州城(在今陕西横山县东党盆)之机,与同族乔是罗,结别部帅乔三勿同,欲举兵
见“撒秃河卫”(24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