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潭书院
清末湘西苗疆古学堂。位于湖南省凤凰县吉信镇。同治十三年(1874),贵州省署贵东兵备道吴自发回籍省亲时建。因院址临罗布潭、杨柳潭、漆树潭三潭,故名。建筑形式为课堂、宿舍左右对称,画廊、曲栏前后连接之四合天井大院。今仅有部分建筑遗存。
清末湘西苗疆古学堂。位于湖南省凤凰县吉信镇。同治十三年(1874),贵州省署贵东兵备道吴自发回籍省亲时建。因院址临罗布潭、杨柳潭、漆树潭三潭,故名。建筑形式为课堂、宿舍左右对称,画廊、曲栏前后连接之四合天井大院。今仅有部分建筑遗存。
参见“四部医典奥词解说”(557页)。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卡地喀哇寺、喀的喀寺、卡地沟寺,清代汉文文献称静宁寺。“卡地喀”,藏语意为“乌鸦嘴”。在青海民和县。宗喀巴弟子索南桑布于明永乐年间(1403—1424)建。为民和县内格鲁派较大寺院之
书名。明金幼孜(1368—1431)撰。1卷。幼孜本名善,以字行,新淦(今江西新干)人。建文二年(1400)进士,授户部给事中。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十七日成祖北征瓦剌答里巴、马哈木等,至八月初一
参见“冲巴噶什部”(882页)。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
见“寿福总管府”。
1825—1867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又名陶正春、陶虎。贵州威宁骨董山(今属赫章县境)人。苗族。世代为彝族土目以机的农奴。父早逝,随母改嫁到巴拉寨熊家。有同母兄弟3人,先后被派到威宁和赫章服役
?—177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原为霍集斯辖属。乾隆二十年(1755),受霍集斯遣派,协擒达瓦齐父子于乌什城郊,献于清。二十三年(1758),从清军征布拉呢敦、霍集占,被围于喀喇乌苏(黑水)
元代古碑。在云南大理城西约1公里的苍山中和峰下。元大德八年(1304),平章政事也速答儿建言所立。碑面由上下两截黑色青石相接而成,竖于石龟(实为赑屃)背上,高4.44米,宽1.65米,额题篆书《世祖皇
官名。清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为五种土弁之一。以当地豪强充任,颁给印信、号纸,秩从三品。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缉捕盗贼,追究抢掠,按例进贡,统帅土兵,随官军征战。其承袭、革除、升迁、降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