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黄龙府都部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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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顶带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清道光时,陈孚恩暂署山东巡抚,授刑部侍郎,回京面陈,以在署任不受公费,诏嘉之,特加头品顶带,紫禁城骑马,赐“清正良臣”匾额。

  • 师长

    ①众官之长。《尚书·盘庚下》: “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孔颖达疏: “师,训为众。师长,众官之长,故为三公六卿也。”② 指大夫。《国语·楚语上》: “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韦昭注: “

  • 学部左右侍郎

    官名。为学部的副长官,左右各一人。见“学部”。

  • 榷货务使

    官名,金置,“掌发卖给随路香茶盐钞引”,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见《金史·百官二·榷货务》。

  • 均工中士、下士

    官名。北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所属有均工中士,正二命;均工下士,正一命。《周礼》无此官。《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大司农属官有均输令丞。”北周是仿照均输令丞之职来设置均工的。掌均输之事。参见“均输令丞”。

  • 佽飞令丞

    官名。汉武帝改左弋为佽飞,详见“左弋令丞”。

  • 法酒库使

    官名。五代后周始置,为诸司使之一。宋朝沿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废。官名。

  • 修订法律馆

    官署名。简称“法律馆”。清末修纂法律机构。光绪二十八年(1902)简派修律大臣,修订现行律例。三十三年特开馆设专衙,以编纂民法、商法、民刑诉讼法诸法典及附属各法。置修订法律大臣二至三人,提调二人。下设

  • 典牧署丞

    官名。即典牧丞。

  • 高品

    即“内侍高品”。